美越核能协议获批准 越南关注

【新唐人2014年02月27日讯】美国总统欧巴马日前批准“美越民用核能合作协议”,美国国会将进行90天审核程序,如果国会没有通过任何与协议抵触的法案,这项协议将正式生效,将允许美国公司进入越南民用核能市场,此事受到越南强烈关注。

据中央社报导,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海平(Le Hai Binh)对此表示,越方高度肯定美国总统欧巴马批准美越核能和平利用的合作协议。

他说,这项协议将为两国在民用核能领域的合作奠定最高法律基础,有助于越南逐步接近并和平利用美国核材料与先进核技术,确保和平使用核能的安全与效益,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

根据协议,越南承诺不生产可用于核子武器的放射性物质,并同意遵照美国禁止核武扩散标准。越南也承诺会在开放的国际市场,寻找国家核燃料链所需元件。

越南国会在2008年通过核能法,政府随即在两年后提出兴建核能电厂计划,预计到2020年,核能电力占全国总发电量2.1%,到2030年将占10.1%。

越南首座核能电厂原定今年动工兴建,但是由于各方对技术、财务及安全性等方面进行协商中发生很多问题,因此延后到2017年或2018年开始兴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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