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官员数十张卡落在车上被查 牵出窝案

【新唐人2014年4月25日讯】2014年4月10日,江苏省太仓市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双凤镇建设管理所所长周惠元涉嫌受贿案,太仓市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这起看似普通的受贿案件,却是太仓这座江南小城轰动一时的首例网路反腐案件,所牵涉出来的8件职务犯罪案件之一。

大陆媒体报导,2012年12月6日晚,江苏太仓一名外号叫“卡哥”的公务员,醉酒后将手包遗落在计程车上,里面有购物卡、洗浴卡、银行卡等各类卡片几十张,卡面金额合计3万多元。此事经过网路发酵,经调查“卡哥”是太仓市沙溪镇建设管理所原副所长沈永刚。

“卡哥”哪来这么多卡?

侦查员发现,太仓市永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吴连彩和其哥哥在沙溪、双凤镇均承接了大量市政、道路工程,并且有人多次举报吴氏兄弟向相关领导干部行贿,种种迹象表明,沈永刚可能就是吴氏兄弟行贿的对象之一。

2012年12月,吴氏兄弟交代,他们曾花10万元给沈永刚买车,并提供了相关证据。沈永刚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经济问题。

2013年3月7日,沈永刚因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办案查明,2006年至2012年,沈永刚在担任太仓市沙溪镇建设管理所副所长期间,在负责市政建设等工作过程中,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34万余元。

去年3月19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沈永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4万元。

“卡哥”落马牵出腐败窝案

根据吴连彩行贿的轨迹,双凤镇建管所原副所长朱卫东受贿、水利站原站长邹树林受贿、农经站原站长高雪明挪用公款、原镇人大主席邹大庆受贿、镇建管所原所长周惠元受贿等窝串案全部曝光。这些干部除了收受现金贿赂外,还有各种千奇百怪的受贿品。

朱卫东在2007年和2010年自有厂房建造期间,收受行贿人所购买的砖、水泥、黄沙等,共计人民币4万多元。

经检察院提起公诉,太仓市法院对朱卫东作出一审判决:因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合计人民币254050元、港币1万元,朱卫东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2012年底,邹大庆在自家别墅卫生间改造期间,接受了做个体工程的陈某支付的淋浴房定金3000元和两个抽水马桶的费用8960元,而这仅仅是邹大庆担任双凤镇副镇长、党委副书记、双凤镇招商中心主任、镇人大主席期间,所收受的贿赂款人民币423769.19元中的一小部分。

今年1月24日,邹大庆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三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3万元。

4月10日,双凤镇建设管理所原所长周惠元涉嫌受贿案开庭审理。检察机关办案查明,其在担任太仓市双凤镇建设管理所副所长、镇招商中心副主任、建管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人民币24万余元。

受贿人受到法律严惩,行贿人同样难逃法网。

2006年至2012年间,吴连彩每年年底或年初都会到沈永刚的家中“送礼”,而他所送出的共计人民币212689元的“厚礼”,也被一一查明。

去年8月7日,太仓市法院对行贿人吴连彩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太仓永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吴连彩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另外,在查处“卡哥”系列腐败案时,检察机关查明太仓市水利局沙溪水利站原站长戴兴元存在滥用职权犯罪。最终,其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8万元。

而比吴连彩的行贿经历还要长两年的“包工头”倪建忠,通过挂靠工程公司,或以分包工程的形式先后多次在太仓市双凤镇违规承接工程,在此期间,在水利工程的发包,协调管理、竣工验收及工程款支付方面得到太仓市水利局双凤水利站原站长邹树林的照顾。

为了“报答”,2004年至2012年间,倪建忠先后9次向邹树林行贿共计人民币9.8万元,并为其支付住房建造人工费用、阳光房建造费用及装修购买木材费用等,行贿合计人民币206655元。

2013年10月11日,经太仓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太仓市法院一审判决倪建忠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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