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5月6日讯】台湾台北法官5月6日宣判,2名不足20岁的香港少女租霸分别量刑5个月,拘役40天。两人可共缴纳38万元新台币(折约1.26万美元)以免于坐牢。案件可以上诉。
来自香港的两名年龄分别为19岁和18岁的少女曾丽云、邱晓彤,今年年初在台北市的出租屋内搞破坏,她们割破沙发,砸毁微波炉,到处弄的脏兮兮,乱七八糟,还把房东的电视机偷走,被告上法庭。
4月21日,两人出庭受审,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而且当场飙泪,哭着说自己很后悔。
6日法官的宣判,被认为是鉴于两人没有犯罪前科,且年纪轻轻,所以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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