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7月2日讯】台北捷运公司认为凶嫌郑捷在车厢内随机杀人,导致营运损失达新台币2061万9305元,于是向新北地方法院声请支付命令,要求郑捷赔偿所有营业损失,郑捷递状声明异议。北捷若未缴裁判费打官司,声请将遭驳回。
中央社报导,台北看守所指出,郑捷收到裁定书后就写信请父母找律师协助,上周接获律师寄送的“民事异议状”后,郑捷今天(7/2)将异议状寄出,向法院声明异议。
地院指出,地院接到北捷声请后于上月底发给郑捷“支付命令”,支付命令效力视同法院判决,郑捷若不想赔偿,依法就需在收到支付命令后20天内声明异议。
地院表示,声请支付命令就如同拟提起诉讼,郑捷声明异议后就转为民事诉讼,地院民事庭会分案并核算裁判费金额,通知北捷补缴后再择期开庭审理。
地院指出,裁判费有核算标准,依北捷声请支付的金额换算,北捷需缴交19万3456元裁判费,否则,全案将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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