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移民改革 奥巴马面临数种选择

【新唐人2014年7月4日讯】(新唐人记者天一在线报导)为了能用立法形式通过移民改革,美国总统奥巴马一直在给国会共和党时间,没有擅用总统权力。然而,随着众议院多数党领袖埃里克·康托尔(Eric Cantor)的意外落选,奥巴马终于意识到通过移民改革的最后一点希望也已烟消云散,所以他承诺将使用行政命令(Executive Order)来修复移民系统。那麽有哪些事情是他能做到的呢?又有哪些不能?

首先,也是最直接的,奥巴马可以减少遣返的人数。这种做法虽然会被共和党视为不执行边境管制法律的证据,但总统确实拥有这种权力,可以决定遣返哪些非法移民。目前,被遣返的非法移民主要分为三类,分别是近期越境者(Recent border crossers),连续越境者(Repeat immigration violators)和罪犯(Convicted criminals)。

由于国土安全局(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对这些非法移民的定义依然比较宽泛,比如近期越境者包含了所有居住在美国国界一百英里以内的非法移民(无论居住多长时间)、通过非法途径进入美国的就算是“罪犯”,所以奥巴马可以重新定义和定向,在遣返真正罪犯的同时,让已经在美国建立家庭的或是亟需安全保护的非法移民留下。

奥巴马可以做的第二件事是延缓遣返程序,为一部分符合要求的非法移民提供临时豁免。其实,国土安全局早在2012年就开始实施《梦想法案》(DREAM Act),使55万青少年非法移民得到了法律保护,在两年内不会面临遣返。因此,现在有移民改革的支持者呼吁奥巴马继续放宽《梦想法案》的范围,向青少年的父母和老年非法移民也提供这类优待。

除了这些之外,奥巴马还可以下令停止起诉非法越境者,因为这些越境者一旦被判有罪,就将立即面临遣返,而且会被排除在未来移民改革的受益群体之外。

从这个角度来看,奥巴马能做的事情很多,不过也有一些事情是他没有权力做的,比如他不能自己立法,规定哪些非法移民属于合法,哪些非法移民不是,因为立法的权力衹有国会才拥有。

同样,奥巴马也不能向非法移民发放绿卡或工作签证,对此国会设下了非常严格的限制,所以奥巴马衹能在短期让非法移民留在美国。如果奥巴马决定一意孤行,为了移民改革而打破三权之间的平衡,那麽有许多民主党人也未必会支持他。

众所周知,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应当向请求援助的外来移民提供合理的人道援助,但同时美国也是一个法治国家,总统的权力并非没有界限,而且也需要维护国家的法律和安全。因此,如何保持这两者之间的平衡,将会是奥巴马决策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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