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慧女儿案重审宣判:两被告死刑改无期

【新唐人2014年9月6日讯】(新唐人记者梁东综合报导)9月5日,曾造成全国轰动的湖南永州农妇唐慧幼女被迫卖淫案再掀波澜,自陆最高法院不核准两被告秦星、周军辉的死刑,将案件发回湖南高级法院重审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现已公开宣判:将两人之前的死刑裁决改判为无期徒刑。

湖南法院最新裁决推翻终审结果

根据湖南法院网讯,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周军辉、秦星强迫卖淫、强奸、组织卖淫二审重审案进行公开宣判:上诉人周军辉犯强迫卖淫罪、强奸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万元。上诉人秦星犯强迫卖淫罪、组织卖淫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万元,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称,鉴于上诉人周军辉、秦星强迫卖淫的暴力、胁迫程度,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尚未达到情节特别严重,原判对其以强迫卖淫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量刑不当。 周军辉、秦星及其辩护人提出原判量刑过重的理由和意见部分成立,法院予以部分采纳。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称自己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唐慧的声明

唐慧于2014年9月5日 18:48在微博发表了自己的声明,全文如下:

“我女儿作为受害人的周军辉、秦星等强迫卖淫的案子,在最高院发回重审、湖南高院重新审理之后,今天判决结果下来,秦星所谓重大立功不成立,周和秦均被判无期,该案已经终审。

  我们这个小家庭也经历了8年的风风雨雨,我本是一个小镇的普通妇女,是周军辉、秦星、陈刚等人把我(的)家庭推入了这不幸的案子。我的上访都是为了推进这个案子早日公正处理。案子开始公安只是侦查容留卖淫的轻罪,最初也不追究周军辉强奸罪,到如今强迫卖淫罪成立、强奸罪成立,加上死刑复核,这个过程拖了八年。中间我被劳教,起诉劳教委的败诉,都可以看到,一个普通百姓,要想在案件中看到公平正义,是何其之难。

  这8年,我感谢那些帮助过我的记者,感谢为我呼吁的网友,也感谢所有曾默默关心、支持过我和我女儿的人,你们让我觉得人间真有温暖和正义。虽然,今天法院最终的这个判决结果,我不满意(请原谅我,我是我儿女的母亲,我对加害于我女儿的人有强烈的痛恨);虽然无论什么判决结果都无法弥补我女儿所遭受的创伤、无法缓解她今后需要面对的艰难;虽然周军辉、秦星、陈刚等伤害我女儿的罪犯,至今没有任何忏悔和歉意,也没有任何赔偿。

  总算结束了,我也会回归我的家庭角色和社会角色。我是一个无意中成为公共舆论一度聚焦的人,我也是一个有缺点人,希望大家能原谅我。希望国家的司法,以后能让我这样的小民,不用付出那么大的牺牲,就能寻找到正义。

  这八年我和家人流的泪,操的心,担的惊,受的怕,虽然只有我们自己知道,但毕竟是过去了,再次感谢所有关心和帮助过我们的人,没有你们,我真不知道现在会如何!谢谢!

  唐慧 2014年9月5日”

案件背景

2006年10月,19岁的周军辉强奸了唐慧11岁的女儿乐乐(化名),随后把她带到秦星的色情场所卖淫。秦星强迫乐乐接客100余次,其间纵容多名男子对她实施强暴。当年年底,乐乐被亲属救出,证实患上性病及精神创伤症。

自此,为给女儿讨回公道,只是一名农妇的唐慧踏上了一条艰难的上访之路。期间甚至因上访被处罚劳教,终于引发轩然大波,唐慧成为“劳教存废”这一话题中的代表性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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