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4年11月6日讯】中国民众有句话,形容现在的中共官员是“大官大贪、小官小贪”。在近年来,117起大陆各地村官贪腐案件中,其中,涉案金额超过千万的就有12起,涉案总金额高达22亿。
据大陆媒体报导,据统计发现,“千万级村官”大多来自广东、浙江、江苏以及北京等地区。12起案件中,与土地、拆迁相关的有7起,其他案件则涉及安置房、贪污集体资金、农资补贴等领域腐败。
土地转让,村官是“土地爷”
到目前为止,中国仍没有有关征地补偿的专门法律,官员利用制度漏洞贪腐的案例时有发生。
去年7月底,浙江温州市永嘉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10名村官瓜分价值18亿元的316套安置房案,这是大陆村级官员集体贪污的第一大案。
2012年,深圳龙岗街道南联社区村委主任的周伟思涉嫌在当地旧城改造项目中和他人共同收受5600万的巨额贿赂。据网曝其个人“坐拥20亿资产”。
2009年至2010年期间,海口市石山镇荣堂村民小组和玉库村民小组多位村干部骗村民签字,侵吞了征地补偿款高达1300万。
据北京师范大学发展研究院院长胡必亮教授透露,大陆村官在征地过程中进行贪腐,隐蔽性比较强。如果村官通过做手脚的方式隐瞒某些条件,或故意曲解某些条件的话,普通村民实际上就不可能知道真实的征地条件是什么。”
有学者曾提出,由于在农村集体土地出租、转让中,租赁费的多少、土地补偿金的收取基本上由村委会作主,村干部就是“土地爷”。
与此相伴随的则是,征地补偿款被挪用或截留后,失地农民时常会为了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多次上访。
“二传手”截留补贴款
梳理大陆各地纪委通报的村官违纪案例中,虚报冒领、骗取危房改造补贴款、截留扶贫资金、贪污粮食补贴等涉农腐败较为多发。此种类型的贪腐数额相差非常大,而贪腐的渠道也多样。
今年以来青海省纪委与西宁市纪委共通报了12起基层干部违纪典型案例。其中,骗取国家补贴的案例有9起。
今年6月5日,山东省潍坊市纪委通报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冯良禹,与他人合伙虚报骗取母猪补贴1800元、挪用村民低保补助金1300元、虚报冒领小麦直补款1816.05元。
2013年年底,山西省晋城市纪委通报泽州县高都镇大兴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原海军套取国家粮食直补款逾15万。
今年6月底,《湖北日报》报导,大冶市查办了罗桥街道办事处港湖村原支部书记、主任刘某通过强揽工程、违规处置村集体资产等手段非法敛财达1300余万元案。
据安徽省某市一位不愿具名的村主任介绍说,在当地,村官成立公司在幕后操作包揽工程的情况已不是新鲜事。当地煤炭资源丰富,涉矿村庄的潜在利益刺激了“贿选”的产生。
“想要开矿,就需要通过村官与村民协调。村官因此可以获得所谓的‘协调费’。
村主任介绍,目前对农村财务的监督主要是乡镇的农经站,是县农委的下属机构。此外就是村里的村民监督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就是个空架子,监督人员一年拿到国家几百块的补贴,起不到什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