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粉丝团”售“习大大同款”回应:没问题

【新唐人2014年11月27日讯】“学习粉丝团”自诞生之初,就因即时发布中共总书记习近平的相关活动,被视为习的非正式专用账号。最近大陆淘宝也出现了“学习粉丝团”网店,专门售卖“习大大周边商品”,很快引来争议,有人质疑涉违法,学习粉丝团网店则回应:“咨询过,没问题。”

陆媒27日报导,“常委杯”、“国宾伞”……这些与习近平所用同款样式的相关物品,最近出现在淘宝的“学习粉丝团”网店。

据了解,该网店由微博学习粉丝团账号运营者开设,主打习近平同款,售卖“习大大周边商品”,声称满足广大粉丝愿望,根据新闻画面中,习近平所有的物品样式自制,并将推出其他相关商品。

有媒体刊发评论《售“习大大周边商品”能行吗?》文章,认为“习大大周边商品”的创意虽好,但是,却可能涉及违法侵权的问题。

26日,中消协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在接受陆媒采访时认为,网店出售的商品已经涉嫌违反《广告法》。他说,中共《广告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发布广告”。

邱宝昌认为,将新闻画面中领导人的形象印制在自己的商品上,并在明显位置打出“习大大同款”的宣传语,涉嫌违反《广告法》。可以由当地的工商部门进行认定后做出查处。

不过,学习粉丝团网店店主称,此前已经考虑过这个问题,因此专门咨询过律师。律师说没有什么大问题,“一来不是直接卖领导人东西,第二是根据新闻的画面照着做的,确实就是这个样子啊!”

“学习粉丝团”自2012年10月开博以来,发布的微博绝大多数与习近平相关。其发布的内容从类型上主要分为三大类:1。习近平出外考察行程的微博直播;习近平的家庭生活和各个时期办公与考察时的独家、近距离图片;转发中共党媒对习近平的报导。

该微博还称习近平为“习大大”、称彭丽媛为“彭妈妈”。因此舆论质疑这个微博是习近平的团队在打理。不过,去年博主回应说自己只是草根,并不是习近平的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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