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街纵火犯胡伟初 重判20年至无期

【新唐人2015年01月06日讯】2013年1月,在曼哈顿下城春街发生的一起火灾,造成一死九伤的惨剧,纵火犯胡伟初,今年1月5号被判入狱20年至终身监禁。请看本台记者的详细报导。

现年47岁的胡伟初(Wei Chu Hu)被起诉犯有二级谋杀罪和一级纵火罪,他在2014年11月21号认罪。今年,1月5号,被判入狱20年至终身监禁,将在州际监狱服刑。

胡伟初(Wei Chu Hu)
出生日期:1967年8月4日,纽约州 纽约市
定罪罪项
二级谋杀,A 等重型罪,两项
一级纵火,A 等重型罪,一项
量刑
入狱于州际监狱廿年至终身监禁

在2013年1月10号晚6点半,住在春街41号楼的胡伟初与妻子吵架,盛怒之下,纵火烧楼。他的妻子和儿子,及时逃出,却殃及一位66岁的老年邻居,当场遇难。

曼哈顿地区检察官万斯在胡伟初量刑后发表声明,指责胡伟初仅因私人争执就纵火,酿成一场谋杀惨案,邻居一死九伤,大楼损坏,五层楼的住户几十人不得不搬走,两年多居无定所。基于这些原因,胡伟初判以重刑,长期监禁。

新唐人记者安心纽约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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