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连四天违法庭审法轮功学员

(新唐人记者熊斌采访报导) 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自2月13日起连续4天对法轮功学员关日安、张玉堂一案开庭审理。法院内外布满警车、警察和便衣,盘查周围群众;两名辩护律师无数次指出庭审程序违法情形下,审判长季明仍然疯狂推进,不允许两名当事人发言,还指控当事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报警处理,以身份登记、做笔录为由,控制旁听人员和律师的行动自由。

辩护律师袭祥栋表示,整个庭审进行到第四天,辩护律师、当事人的发言被无数次的打断,当事人无数次被带离法庭训诫,律师遭到法庭不当的警告。今天上午庭审基本上没有进行,审判长不允许两名当事人发言,有三、四次,并宣布他们“扰乱法庭秩序”,要先办此罪,就休庭了。

辩护律师袭祥栋:“两名当事人情绪激动,先是五、六名法警上去就是按住掐住脖子,再是被带离法庭训诫,我们律师就到法院纪检部门控告,合议庭成员审判长季明(该院副院长)和两位审判员姜冰冰和杨光,姓刘的主任给我们做了笔录,我们把介入这个案件后,所有法院违法的情形进行陈述,我们认为这个法庭出现如此严重违法的情形,我们要求新的合议庭,对这案件重新审理,刘主任口头说调查后回复,让我们继续参加庭审,仍然出现前两次的情况,两名当事人又被带出法庭,已经是中午过了12点了,审判长宣布两名当事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已经涉及犯罪,报警处理,警察来了就扣下旁听人员和律师进行身份登记、做笔录。”

17号庭审,只让每个当事人一名家属旁听,其他都是公检法司等和办案单位人员;法警从庭外传纸条给审判长季明;剥夺当事人要求陪审员参审的权利;当庭殴打驱赶当事人家属;检查机关指派公诉人仍然为原违法一审的公诉人,当事人和律师提出回避,审判长违法驳回;查抄当事人的物品清单上,没有办案人、当事人和家属签字,清单上的物品很多不是当事人物品;证人说的当事人也不是张、关二人;司法鉴定资料竟是警方办案部门自己鉴定,鉴定上的物证使用时间是尚未购买所鉴定物品时间,和已被警方查抄后的时间;法庭对警方以上违法侦查证据不予排除,并对律师的每个质证,审判长季明都说有什么事去二审反应,立刻就进行下一项。滥用他对法庭的指挥权,对律师和当事人的申请、控告不但不依法答复,反而数次警告训诫律师、当事人。

唐吉田律师:“爱民法院违反法律程序,强行将非法庭审进行到底,受到来自律师和当事人以及家属的抵制,他们可能是恼羞成怒,在国保的指挥下,扣了家属和律师,让律师配合做笔录,律师拒绝后把家属控制在法庭里面,扬言要好好收拾他们,公然跑到法庭去控制人,中国的法院还能公正客观审案子吗?”

江天勇律师表示,两名被告人身体完全不适宜审判的情况下,他们强行往前推,而且有很多违法的情况,包括不断的有法警给合议庭成员三个法官递条子,不管两个律师说什么,当事人和律师一再被训诫。

江天勇律师:“季明审判长都说终审阶段你再说,觉得很荒谬,一审你不及时查明,有什么违法的情况你不及时的纠正,那要你一审法官干什么? 季明审判长、法官姜冰冰和杨光,这都合议庭审判成员,他们可以说整个过程都在践踏法律、破坏法律实施,但是现在反而说被告和旁听人员是“扰乱法庭秩序” ,完全的颠倒黑白。”

据海外《明慧网》报导,张玉堂和关日安在二零一四年四月二日同时被牡丹江市公安局绑架并非法抄家。长期关押迫害,造成六十二岁的张玉堂出现严重的脑梗症状,数次昏迷不醒,看守所开始并不给张玉堂救治,经律师一再要求下,才把张玉堂送到公安医院救治。就这样一个病情严重的人,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竟然毫无人性的开庭审理。

关日安因不放弃信仰,二零零零年在牡丹江四道劳教所被迫害,导致胃部切除三分之一。二零一五年一月五日,长期的关押迫害,关日安胃部剧烈疼痛,危急之下,看守所将关日安送公安医院,一直到一月二十日情况稍有好转,又被公安医院送回看守所。看守所、法院还多次对家属委托的代理律师刁难,致使家属不得不更换律师。


张玉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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