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实名举报公安局长索贿 官称捏造诬陷

【新唐人2015年2月24日讯】近日,福建省晋江市市民陈进宾在微博上实名曝料,晋江市公安局长陈文荣索要3000万元、住超豪华别墅。2月23日,晋江警方“辟谣”称,该曝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是捏造事实、恶意诬陷。对此,陈进宾表示,已向中纪委和省纪委实名举报陈文荣刑事拘留当事人,冻结存款4800万后,索要3000万的犯罪事实。

对陈进宾的实名举报,23日,晋江警方发布辟谣通报,陈文荣已主动请求纪检审查对其个人廉洁情况,陈文荣所住房屋是2010年购置的低层联排住宅,不是超豪华别墅等。通报还称,有关陈进昌、陈进宾的案件,将继续办理,并适时公布案情。

2月19日,福建省晋江市市民陈进宾微博曝料, 2013年1月25日,晋江市公安局局长陈文荣操控晋江市公安局以买卖承兑汇票涉嫌非法经营罪为由,刑事拘留了我等9人,并冻结了我们在中国农行泉州分行存款45,664,671.50元。

另外,还冻结了案外人翁简的2,781,110.13元,共计4,844.58万元。在逼迫我们交了78万元巨额保释金后,才让我们先后取保候审,9人累计被羁押97天。

随后,陈文荣通过办案民警多次向我们催逼,要求打3000万元到他们账户,说打款后可以让政法委协调把案件消化掉,陈文荣本人也当面证实此事(有录音为证)。

但我们坚信自己没有犯罪,陈文荣是在索贿而且数额巨大,我们无力承受,就没有同意他们的无理要求,此后,他们便开始捏造各种莫须有罪名陷害我们。

2013年4月至9月,陈文荣捏造我们涉嫌“非法经营罪”和“骗取贷款罪”,并起诉到晋江市人民检察院。去年6月17日,晋江市检察院认定陈进宾等8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作出不起诉决定。

同年11月17日,晋江市检察院又认定陈进昌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也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此后,我们曾多次到晋江市公安局要求返还保证金和解封被冻结的资金,但是均遭到无理拒绝。陈文荣局长还公然指使晋江市公安局在去年11月25日对上述存款解冻的同时又重新冻结。

陈文荣索贿3000万元不成,又通过中间人向我们两人传话、索要“至少也得千八百万元”,并且必须通过某种非法渠道洗钱给他们(有录音为证),我们无法同意。于是,晋江市公安局就变本加厉地打击报复我们,陈文荣把陈进昌抓进监狱,并亲自拳打陈进昌脑袋进行威逼。

为此,我们迫切请求广大网民支持我们的合理合法请求、迫切请求纪检部门对晋江市公安局长陈文荣的违法行径立案调查;同时,督促公安机关依法立即释放陈进昌,并解除和退还非法冻结的一切财物。

该博文经过陈进宾案的代理律师袁裕来通过个人微博多次转发,引发广泛关注。但博文和别墅照片很快即被删除,陈进宾的博文也被屏蔽。

晋江警方声称,陈进昌、陈进宾等人非法经营案系由人行晋江支行移交、该局依法侦查,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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