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04月23日讯】国际刑警组织在中国的常设机构,近日,发布红色通缉令,在全球追捕100名外逃的中共贪腐嫌犯。这份通缉令是配合中共发起的海外追逃追赃行动,不过,是否如当局所宣称那样,各界众说纷纭。
这份名单,包括从1996年至2014年间,外逃的100名中共贪腐嫌犯。涉嫌贪污和受贿者,占6成以上,另有多人涉嫌合同诈骗、虚开发票等职务犯罪。其中40人可能藏身于美国,另有26人可能逃往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泰国也是热门外逃地点。
其实截至去年底,中共公安部已借助国际刑警组织,对475名中国大陆人发出红色通缉令,部分人员与这次重合。不过当时,中共官方没有这样高调汇总公布他们的个人信息。
文昭:“这份百人名单主要作用是掀起一个声势,我们确实也要看其后续的力度。就像国内反腐不可能把贪腐官员一网打尽一样,国际上追逃追赃也是有选择性的,对一些与国内大案有牵连的外逃人员采取什么样的行动、以及披露什么不披露什么信息,能反映出国内政治斗争的状况。”
这次的百人名单,包括原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杨秀珠,涉案2.5亿元人民币;原中储粮河南分库的官员乔建军,卷款3亿元;以及江泽民的心腹程维高之子,程慕阳,涉案金额不明。
但并不包括潜逃澳大利亚12年的,原云南省委书记高严。前中共统战部部长令计划的弟弟令完成,以及前国安部副部长马建的商业心腹郭文贵,据信目前藏身于美国,也不在名单中。
文昭:“我觉得王岐山从一开始,就是把主要目标圈定在少数重要人物身上,这份百人名单,包括了大量无足轻重的小贪官,我想主要是用这一批案子和西方国家政府磨合出一种合作的模式,为把真正的重要人物引渡回国创造条件。”
国际刑警组织最高级别的红色通缉令,有效期5年,逮捕率平均70%,又被称为“临时拘捕证”。该组织全球190个成员国,可以对本次名单上的一百人,采取临时拘捕;再参照本国法律,启动国际引渡。
目前,美国和加拿大,并未与中国签署双边引渡条约,但美国已经表示,可以通过“移民诉讼”等方式,将目标遣返。
据美国智库机构“全球金融诚信”2013年报告,从2002年至2011年,中国外逃贪官约2万人,黑钱外流超过一万亿美元。其中多数并未归案。
新唐人记者林澜纽约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