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违法庭审 律师遭刁难

【新唐人2015年04月28日讯】(新唐人记者熊斌采访报导)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法院于4月28日上午9点10分再次以所谓300条罪名,对法轮功学员张玉良,妻子姜月梅和金凤英女士开庭。出庭的律师们对于孙典军律师受到刁难和案件法律定性问题提出抗议、质疑,却都被审判长当庭驳回,强行推行开庭。

开庭前,4月27日上午,张玉良的新聘请的辩护律师孙典军律师到阳明区法院找钱怡法官递交手续,钱怡法官竟然不接手续,28日开庭,3位当事人的5名辩护律师在法院安检的门口抗议,才接手续,让孙律师出庭。

张玉良的辩护律师付永刚:“三个当事人,第一被告张玉良新聘的律师,按照法律规定,新的辩护人递交手续之后,要给辩护人送达起诉书副本,保证辩护人充分阅卷时间,对被告人作出有效辩护,一开始不接手续,孙律师提出抗议,我们在安检的门口打出相关法条文,指出了违法,接受了手续,但是不给10天的阅卷时间,强行推行开庭。”

出庭的律师们对于孙典军律师受到刁难和案件法律定性问题提出抗议、质疑,都被审判长当庭驳回。

付永刚律师:“开庭当中,我们对这种违法行为,提出要求合议庭成员、公诉人全部回避,理由是他们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不能保证被告人合法的辩护权利,通通被审判长当庭驳回,我们多次举手发言,要求纠正违法,但是依然强行往下推进开庭,不顾我们的抗议。”

据了解,当地警察朱澄华在非法审讯时,双手同时猛击近70岁的张玉良老人的双耳,踢张玉良疼痛的双腿等方式折磨老人。朱澄华还对当事人金凤英多次殴打头部,用膝盖对金凤英腹部猛击,致使金凤英事后头痛腹痛多日。

付永刚律师:“开庭过程中,张玉良因为年近70,上次庭审当庭陈述01年那次被抓的时候,身体受到伤害,造成现在身体严重疾病,无法继续开庭,我们提出要求休庭,让医生做一下身体检查,多次要求下,终于把张玉良带下去,至于检查不检查不知道。接着把第二被告张玉良的妻子姜月梅带上法庭继续庭审,上午还没发问结束,到了中午时间休庭,下午1点半继续开庭。

牡丹江市铁岭镇四道村的张玉良、姜月梅和金凤英三人,2014年9月14日下午在铁岭河市场上给民众讲法轮功真相时遭人诬告,被阳明区铁岭河警务室警察绑架并遭非法抄家,抄走许多私人物品。三人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看守所。

阳明区法院曾预定于2015年1月13日和1月27日开庭。由于法庭未送达起诉书、当事人要求聘请辩护律师接入而延期,此后法院在没有给出任何理由和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又多次不明原因的延迟开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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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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