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5年10月29日讯】中国新修订的《刑法》11月1号正式实施,其中一项新法规涉及微信及微博等社交平台,若网民发布虚假消息属触犯刑事,最高可判监7年。显示言论自由在中共治下越收越紧。
《刑法修正案(九)》第291条第2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路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路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轻则判刑三年以下,重则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中国网民今后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或论坛,甚至微信朋友圈发放或转发所谓的“假消息”,就可能触犯刑法,一旦坐实被起诉,最高可判七年。
东南大学法学教授张赞宁:“说明它(中共)已经对网络管控已经加强了、处罚更严厉了,这个刑法必须是行为上,不能因为言论、思想、宗教信仰而治罪,这很可能成为一个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之前也有网民“因言获罪”。例如今年8月天津大爆炸后,当局封锁死伤人数,有网民在微博表示“1,300人死亡”、“方圆1公里无任何生命迹象,普通群众480多人死亡”,被指散播虚假讯息、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遭行政拘留5天及10天。
不过,新《刑法修正案》实施后,类似这样的网民将有可能被判刑入狱。
张赞宁:“因言论而治罪,从来就是专制社会对处罚异见者的一个借口,其实在没制定这一条之前,当局以前就在用这个因言而治罪的案例,比如文化大革命,很多人因为言论而治罪而被判处死刑,这个情况连续不断,如果确定这条法律,因言论而治罪就合法化了,这一条规定实际上是一个法律的一个倒退,也是对中国民主体制的一个倒退。”
有网友表示,假消息不可怕,就怕明明说的是实话,却被有关部门扣上罪名。
新唐人记者易如、舒灿采访报导
本文网址: https://cn.ntdtv.com/gb/2015/10/29/a12326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