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6年03月08日讯】中共公安部在“两会”前实施“公安办错案将终身追责”的新规定后,两位“人大”代表分别提出“将看守所剥离公安”、“可捕可不捕的坚决不捕”的建议,对公安削权,受到舆论关注。
3月5号,中共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在接受《财新网》记者采访时提出,“冤案可以昭雪,生命却不可以重来。一系列冤案爆发凸显出中国现行看守所管理体制的弊端。”
朱列玉指出,中国现行看守所的体制弊病在于“侦押一体”,公安机关不但负责案件侦查,同时还管辖看守所。但多起冤假错案和被关押人员的“非正常死亡”事件表明,公安行使侦查权时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在快速破案的利益驱动下,会导致看守所出现刑讯逼供、超期羁押、深挖余罪等问题。
对此,中国资深法学专家、原公安大学法律系讲师赵远明指出,“侦押一体”在执行初期是有很多法律条文约束的,但自从1999年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之后,公安机关权力滥用,才存在执法犯法现象越来越严重。
中国资深法学专家、原公安大学法律系讲师赵远明:“因为镇压法轮功所有的行为都是在违法的基础上,所以说在刑事诉讼方面和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权和羁押权方面都是违法的,所以说,这个先河一开之后呢,再往后就是愈来愈烈。现在中国不光是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违法的抓捕、关押、审判,现在等于是扩大化,针对其他人员,上访人员它一样违法执法。它形成一种惯例了。”
朱列玉认为,只有实现“侦押分离”,也就是是将看守所脱离公安机关管辖,划归司法行政部门管理,才能从根本上预防冤假错案。据了解,多年来法学界一直呼吁公安进行“侦押分离”的改革,但都遭到无视。
除了上述提议,中共“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在“两会”期间也提出了对公安派出所加强检察监督的建议。他表示,检察机关应该充分听取律师的意见建议,“坚持少捕慎捕”、“对可捕可不捕的坚决不捕”。
中国知名律师、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赞宁表示,中国公安机关一家独大,检察机关很难起到监督作用。
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赞宁:“法院基本上没有一点独立审判权,它只是公安局侦查部门的一个流水作业线上的一个环节,检察院也没有办法监督公安局。法院要做一起无罪判决那是非常之难的,所以这是中国司法的一个耻辱。”
赵远明:“因为中国是一党专制,党委管理司法机关。政法委书记实际上大部分都由公安局局长出任,所以说,在党内系统,检察院院长、法院院长往往是公安局局长的属下,所以说容易造成公安机关独大一方。”
赵远明认为,中国的司法制度在江泽民掌控期间被破坏殆尽,各地公安派出所滥权现象由来已久,而且越来越尖锐和突出,反映在两会上,就是这方面的提案会越来越多。
采访编辑/张天宇 后制/葛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