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1月4日讯】2017年1月2日晚,家住南京金域中央小区的陆女士因噪音扰民报警,称楼下邻居用“震楼器”对付他们,害得他们一家人都无法睡觉。律师对此提醒,这种“以噪音制噪音”的手段不可取,侵害了相邻权,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陆女士一家和王先生一家住楼上楼下,两家矛盾源于噪音问题。陆女士承认4岁的小孙子玩耍时免不了会吵一些。可在王先生看来,“楼上的小孩不是一般的吵”。为此,楼上楼下闹得很不愉快。
让陆女士没想到的是,楼下邻居王先生会买来“震楼器”报复他们。由于震动声音太吵,陆女士一家无法忍受,只好报警。
王先生安装在天花板上的“震楼器”其实就是一种振动马达,启动开关后,会产生高频震动,发出类似电钻打孔的噪音,会使楼上住户感受到明显震感,影响其正常生活。其实安装上“震楼器”,自家也不会安生,虽然噪声相对会小,但这种噪音污染谁都难以忍受。
在网上这种“震楼器”有不少类似产品。根据买家的评论,不少人买回去就是为了对付楼上邻居。店家也特意说明“因马达安装不当或操作不当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本店概不负责,请提前熟悉马达性能,保证安全”。不少店家在销售这种设备时,也注明“当马达达到效果后掌柜提倡以和为贵,协商处理噪音,不应该得理不饶人,疯狂报复”。
针对这样的行为,律师提醒,使用该设备的目的就是制造噪音,即使邻居扰民不对,也不能是自己扰民的合法理由。现代法律是不支持互相报复的,对别人扰民应通过合法途径制止。使用“震楼器”的行为实际上侵犯了邻里之间的相邻权,如果使用这种产品造成楼房损坏或对他人造成干扰,使用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记者夏墨竹综合报导/责任编辑: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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