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石宝宝”父亲坐牢5年改判无罪 毒奶粉再受关注

【新唐人2017年04月08日讯】8年前,中国毒奶粉受害患儿家长郭利,被广东潮州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刑5年。出狱后,郭利向广东省高院提出申诉。近日,广东高院对该案再审,改判郭利无罪。郭利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是为了受害的女儿而战,不是为钱。

4月7日,广东省高级法院对郭利敲诈勒索案再审改判无罪。郭利是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结石宝宝”的父亲。 

2008年9月,部分批次“施恩”牌奶粉,被认定含三聚氰胺,导致约30万婴幼儿受害,而众多肾结石患儿的家长因维权而遭报复。

因女儿曾食用过该品牌奶粉,郭利带女儿到医院检查,结果显示:食用毒奶粉导致双肾结石。之后,他将家中剩下和新购买的部分奶粉送检,检出两个批次奶粉三聚氰胺含量较高。

2009年9月29日,郭利向施恩公司提出300万元赔偿要求。

同年,郭利被奶制品企业施恩公司和雅士利公司构陷敲诈,后被广东潮州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刑5年。在被羁押期间,郭利因拒绝放弃申诉,遭囚禁在1.5平方米的黑囚室内,断食断水,每天一餐发霉的米饭及一杯水沟水,导致身患多种疾病。

5年牢狱生活,郭利因受虐待,已经被中国残联认定为残疾人。

2014年7月22日,刑满出狱后,郭利向广东省高级法院提出申诉。2015年5月,广东高院认定,当年潮州法院对郭利的定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再审。

去年8月8日,广东省高院开庭再审郭利案。省高级检察院检察官当庭发表出庭意见称,郭利的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原审判决对郭利的定罪量刑错误。

检方称,无论索赔数额多少,均是郭利在行使索赔权利,若厂家不同意其索赔数额,则属于有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郭利索赔行为和数量不影响其目的的正当性。

检方还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大众媒介有权对损害消费者的行为予以揭露。因此郭利向媒体曝光厂家黑幕的手段合法合理。

这是郭利经过8年申诉,所等到的官方结论。当晚,郭利对媒体说,他等了8年,为了孩子,他愿意等下去。

今年4月7日,广东省高级法院再审,改判郭利无罪之后,郭利接受重案组37号采访时表示,自己是为了受害的女儿而战,不是为钱。

从维权的父亲,到敲诈勒索的罪犯,再到无罪的索赔者,回忆这9年,郭利说没后悔过,“如果不去维权,可能会比现在过得好,但未必心安理得”。

郭利说,正义来得太晚。维权9年,很多机会都丧失了,很多机遇都没把握住。

他说,在监狱里已跟妻子离了婚,失去了孩子的监护权。由于各种恐惧、不安,家人都放弃了,出庭作证都回避了,他完全靠着思想精神坚持到宣判。

孩子现在跟姥姥一起生活,离婚后,他没了监护权,半年才能见一次,现在孩子11岁了,经常生病,出现晕倒情况,但查不出来具体病因。

(记者李文馨报导/责任编辑: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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