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河北涉县一男子因发帖抱怨县内某医院食堂价高难吃,被警方行政拘留。
这不是开玩笑吧?还真不是。
据大陆《新京报》8月20日报导,19日下午6时许,涉县广播电视台报导称,涉县警方落实县委大干100天的精神,近日成功破获两起虚构事实、网路传播、扰乱公共秩序案。
其中一起是,有报警称,涉县有人在百度涉县贴吧、搜狐网、微信群等网路平台传播“涉县新医院餐厅质差、价贵、量少,还是人民的医院吗?”为标题的帖子。
8月16日警方查明,资讯发布者叫张某,6月初在医院就诊期间觉得饭菜一般,于是网上发布上述帖子。警方称,王某、张某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
看罢这条新闻,我和大陆网民的感觉别无二致——抱怨“医院食堂价高难吃”就被拘留,这也太离奇离谱了吧?!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中国宪法明白无误的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既然公民有言论自由,试问,那诸如医院食堂饭菜的品质如何这类公共事务公民是不是有权批评?批评当然应该尽量做到实事求是,但是不是只有在能做到百分百的实事求是的前提下才能批评?是不是批评一旦有偏离事实之处,特别是不符合官方的意见时那就叫“虚构事实”?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谁还敢批评,所谓欢迎批评监督岂不成了虚晃一枪?退一步说,即便批评者的意见有失偏颇,那就“扰乱公共秩序”了吗?动辄将这样的批评者拘留,有何法律依据?
再往深处想一想,批评一家医院的食堂价高难吃就被拘留,那要是批评政府的某个部门和某个领导,甚而批评现存制度和国家领导,那岂不还得判刑坐牢?不幸的是,事实正是如此!近年来因为在网上发帖针砭时弊而被拘留劳教甚至判刑的人并不鲜见,日前发生的这起网民因抱怨“食堂价高难吃”被拘的事件不过又为此增添了一项纪录而已。
类似这样的事之所以会屡见不鲜层出不穷,我想是因为在中国各级执政者的头脑中存在着一种根深蒂固的逻辑,那就是谁批评现实谁就是跟党和政府过不去,谁就是在“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谁就该受到处罚制裁。这种逻辑其实就是专制制度的统治逻辑。
别看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涉县警方已被其上级部门责令重新审查此案,但只要执政者的这种逻辑不变,我敢断言类似的丑事还会继续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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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