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档:富田事变 伪造毛泽东书信捕杀朱、彭

本文作者:武德山

周恩来贯彻共产国际的指示,将富田事变定性为“AB团领导的反革命暴动

12月中旬一天夜晚,驻在东山坳的红三军团来了一位信使,秘书长周高潮接待了他,接过了一封送给彭德怀的机密信件,那是毛泽东给前委秘书长古柏的一封亲笔信。

古柏同志:

据目前各方形势的转变及某方来信,我们的计划更要赶快的实现。我们决定捕杀军队CP与地方CP同时并进,并于捕杀后,即以我们的布置出去,限你三日内将赣西及省行委任务完成,于拷问段、李、王等中坚干部时,须特别注意勒令招出朱、彭、黄、滕系红军中AB团主犯,并已与某方白军接洽等罪状,送来我处,以便早日捕杀,迅速完成我们的计划。此信要十分秘密,除曾、李、陈三人,任何人不准告知。

毛泽东10/12

彭德怀反复琢磨这封信,字体象毛泽东的笔迹,因为毛字自成一体,往来书信常见。但他突然想起:毛泽东平常写信,日期一律写汉字,这封信月日却是阿拉伯数码。他想起来,中共江西省行委常委兼组织部长丛允中,就会摹仿毛体字,听人说他摹仿得已达到乱真的地步。

第二天,红三军团由东山坳转移到小布。彭德怀亲自到总前委,见到了毛泽东和朱德。朱德也收到了同样的信和传单。为了表示一、三军团团结一致,巩固毛的领导地位,彭德怀请毛总政委到三军团跟干部见见面。毛在彭德怀的陪同下来到了三军团,并在干部会上讲了话。

这封与毛泽东笔迹相同、仅仅落款日期写法不同的信,朱德与彭德怀不敢也不愿相信它的真实性,他们认为,这封信目的就是拉他们一起反对毛泽东。他们选择了向毛高调示好,支持毛。

12月17日,富田事变发生后5天,彭德怀率红三军团前往镇压,陈毅随后也前往红二十军驻地进行调解。红二十军释放了被他们抓捕的人。

根据共产国际的指示,中共中央决定在中央苏区成立中央局。1930年11月先派项英去苏区,12月30日,项英抵达红一方面军总部,见到了毛泽东和朱德。1月15日,中共苏区中央局在宁都小布地区正式成立,因周恩来尚未到苏区,项英代理书记。他对反“AB团”的情况进行了调查,1月16日在他主持下发出的《苏区中央局通告第二号》中,一方面严肃批评富田事变是绝对不能允许的错误行动,同时说不能“肯定说富田事变即是AB团取消派的暴动。”另一方面强调要“纠正过去反取消派AB团斗争中的错误”,其表现是“盲动没有标准一咬就打”,今后“必须根据一定事实和情形,绝对不能随便乱杀,尤其防止一般小资产阶级报复主义的发生,也不能随便听人乱供乱咬加以逮捕”。这个公告发布后,使肃反扩大化一度有所缓和。[3]

项英倾向于以内部矛盾来处理富田事变,不同意将富田事件定为叛变,他把它定性为内部“无原则的派别斗争”。除对段良弼、李白芳、谢汉昌、刘敌进行适当处理外,其余人员免予追究。富田兵变的四名主要领导人,遵照项英的指示,“向党承认错误,请求教育”,后来被分配了新工作。至此,一切平息,毛也不得不有所收敛。项英以中央局代理书记的身份成为苏区最高领导,制止了毛的屠杀。 2月4日,项英以中共苏区中央局名义宣称:党内领导的互相摧残,在共产党内绝没有这种事情,是不容许的。

据海外《新史记》文章介绍,“富田事变”爆发后,1931年2月13日的政治局会议上,周恩来曾做出两项决定:一、立即给江西发一中央训令,要求“停止争论,一致向敌人作战”;二、重新调整中共苏区中央局人选,决定项英、任弼时、毛泽东、王稼祥为常委。由早先赶到苏区的项英继续负责中央局工作,把当事人毛泽东后移一位,由任弼时代替他的位置。

2月16日,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周恩来、任弼时、王稼祥组成专门委员会,研究富田事变的性质及处理意见。2月20日,项英用内部问题的方式解决富田事变的计划还没来得及实现,周恩来就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公开宣称:“赣西南的AB团是反革命组织”,并声称,还有军队中的“不坚定分子”,也可能“为AB团所利用。”[4]

当时,共产国际远东局副局长米夫到达上海,1931年3月18日,在米夫的主持下,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远东局作出关于富田事变的决定,确定了激进恐怖路线,即强调加强无产阶级专政,打击一切剥削者。这个决定全文共3000字。[5]决定最后要求中共中央根据这一决定的精神发出新指示。当时的中共中央领导人周恩来虽然认为,“‘AB团’的数字明显扩大了”,但还是服从了共产国际的指示。

3月28日,在周恩来主持下,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关于富田事变的决议》。这个决议比共产国际远东局的决定,调门还高一些。[6]中央政治局决议说:“在泽东同志领导下的总前委坚决反对阶级敌人的路线实质上是正确的。这种坚决与革命敌人斗争的路线在任何时候都应执行。总前委(现在的苏区中央局)以及一切党和团的组织应用一切可能与力量吸引广大的劳动群众——工人,雇农,贫农,中农,城市贫民参与肃清苏区内反革命组织与一切反动分子的斗争。”《决议》将富田事变定性为“AB团领导的反革命暴动”,项英的意见被排斥。已经扩大化的苏区肃反,进一步加剧了。

然后,周恩来派出邓发,打入红军总司令部任保卫处长,任弼时、顾作霖、王稼祥组成“全权处理富田事变”中央代表团。他们到达江西苏区后,夺了项英的权,支持毛泽东继续肃AB团。李韶九被重新起用并委以更高权位。

4月17日,主张同红二十军谈判的项英,被解除中共苏区中央局代理书记职务,毛泽东取而代之,不久毛成为中共中央军委负责人,即当时红军的最高领导人。

4月18日,红二十军将已经承认错误并作了检讨的刘敌等富田事变的领导人,在参加原定的谈判时被全部逮捕,押着巡回示众,不久即被全部处决。

7月,红一方面军派兵包围红二十军。红二十军先被调至江西南部平头寨,7月23日,红二十军被彭德怀和林彪率部包围缴械,除林彪认识的一名副官和当时支持肃AB团的原红二十军军长外,包括军长肖大鹏、政委曾炳春在内的700余名副排长以上的军官全部被杀,仅谢像晃和刘守英两人逃脱。红二十军番号被取消,残部并入红七军。

各根据地的反AB团运动从此演变成大规模屠杀。有的整县整乡的党员领导被当作AB团分子拉出去枪毙。在肃AB团运动中,红军其它各军和总前委都遭到了肃整。朱德司令部5名副官中有3名被杀,红军中先后有一万人被害。中共江西省委行委,闽西特委机关几万人被诬陷丧命。很多干部遭到逮捕杀害时,为了节省子弹,“处决”手段是用大刀、梭标和木棒。

在《总前委答辩信》中,毛泽东自己承认,仅一个月的时间,在他统领的红军中,就“破获”AB团4400人以上,占到九分之一。地方党政机关比例更大。

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关于富田事变的决议中》特别注明:“这一决议除发给江西中央区外,并发给各苏区。”因此,这个决议不仅在中央苏区造成严重后果,而且对鄂豫皖、湘鄂西及其它苏区都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1931年3月以后,中央派往鄂豫皖的张国焘,派往湘鄂西的夏曦,都是根据中央政治局决议的精神进行的肃反运动。这个决议发布前,在中国工农红军中,被错杀的只有袁文才、王佐这样的个案;这个决议发布后,一大批红军高级将领先后被错杀,仅载入《中国大百科全书》中的就有李明瑞、许继慎、舒传贤、曹学楷、徐百川、周维炯、姜镜堂、曾炳春、李文林、柳直荀、程克绳、徐朋人、万涛、孙德清、戴克敏、段德昌、廖容坤、邝继勋、王炳南、季振同、曾中生等21人。[7]

1931年12月,周恩来到达中央苏区,接替代理书记毛泽东,任苏区中央局书记。

1932年1月7日,在周恩来主持下,苏区中央局作出《关于苏区肃反工作决议案》,其中说,“肃AB团扩大化了,以为一切地主和残余富农分子,都可以当AB团看待……把党的错误路线的执行者和犯错误的党员群众都与AB团问题联系起来,甚至发展到连工农群众都不相信了。” “专凭口供,大捕嫌疑犯,尤其乱捕工农分子,乃至苦打成招,以杀人为儿戏。”“这是最严重的错误。”

肃反扩大化的趋势一度有所抑制,但是这一错误并未完全制止。因为不杀人中共就难以继续统治了,于是几个月后,周恩来继续反过来“加紧肃反”,“举行群众大会来处决反革命分子”。1932年5月,李文林仍以“AB团”的罪名被错杀。

整个苏区成了漫天血雨的红色炼狱,仅死于邓发一人手下的官兵,就数以千计。一批让毛泽东没能够杀掉的高级将领,如二十军的后期军长萧大鹏、前、后两任政委曾炳春和陈东日、文官何笃才,以及江西地方党魁李文林,均死于周恩来“加紧肃反”的屠刀下。

肃反AB团是毛泽东、周恩来凭空一手发起的,直接为各根据地肃反运动的乱打乱杀开了先例。也是中共内部杀戮的开端。

“反‘AB团’是正确的,错误只是扩大化”,这种结论一直延续了几十年。

1991年,中共党史研究室编写的《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卷记载:肃AB团和社会民主的斗争,是严重臆测和逼供信的产物,混淆了敌我,造成了许多冤、假、错案,AB团被害7万多人,社会民主党6352人,改组派2万多人。[8]

目前,中共承认当年的反AB团运动中绝大多数被处决者是无辜的受害者,所谓的AB团并不存在。根据中共党内各种文献,毛泽东和周恩来应对此负主要责任。当时作为中共中央负责人的周恩来,为了“贯彻”来自苏联主导的共产国际所谓“反右倾”的指示,将富田事变错误定性为“AB团领导的反革命暴动”,使 “AB团肃反运动”上升为中共中央的决策。

评述

据萧克将军回忆录记载,中央苏区肃反累计屠杀了10万红军。国民党在中央红军长征前多年来消灭的红军也没这么多。由于被杀的红军太多,长征出发前,苏区五个月紧急“扩红”8万人,完不成任务的就杀。中央苏区地处江西、福建。从1931年到1935年,江西根据地内为中共完全控制的15个县(不包括为中共部分控制的边缘县),人口减少50多万,占总人口的百分之二十。 毛死后的1983年,江西有238844人被官方追认为所谓的“烈士”。

黄克诚将军在当时担任红五军政治部主任,他在其《自述》中对自己在清查AB团运动中的作用感到五内俱焚。他说:“如果细算历史旧账,仅此一笔,黄克诚项上的这一颗人头就是不足以抵偿的。

注释

[3]李维民:《从共产国际档案看反“AB团”斗争》,《炎黄春秋》杂志2009年第7期。

[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撰,力平、马芷荪主编,《周恩来年谱》,页205。

[5]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编《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第9集、第10集,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7年。

[6]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7集,北京: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页3。

[7]同[3]。

[8]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胡绳主编,《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卷),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年7月,页307。

(编者按:本系列文章由大纪元特约作者从中共党史机密档案中整理而成。因安全原因,无法一一注明出处,大纪元将在适当时机公布信息来源。)

——转自《大纪元》

(编辑: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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