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7年10月28日讯】加州行人过马路时,如果闪动手红灯标志出现后,踏入人行道,就是将自己置于最少197美元以上的高罚款的危险中了。不过,从2018年起,这种情况将会改变。
根据加州车辆法第21456b条款,一旦红色指示手的标识出现在信号灯上,行人就不能再开始穿越马路了。
但有人说,这条州法不公平。据《洛杉矶时报》调阅四年的洛城警局记录显示,在洛杉矶市中心开出至少1.7万张罚单,而基本违规罚款为197美元。
不过,好消息是,十月上旬,州长签署的AB390号法案,对该法规进行了修正。新法案规定,只要剩余计时足够安全穿过马路,那么,在倒计时期间步入人行道也合法。新法将从2018年1月1日开始生效。
法案发起人州众议员Miguel Santiago表示,现存法律已经过时,而在其他放宽人行道法的州和城市中,没有证据显示,放宽规定会导致行人风险增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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