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英强:陕西政府欲将一死二残之家赶尽杀绝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8年08月08日讯】今举报两件要案。一是中国国家总理勾结境外敌对势力。另一件,举报渭城街道办事处、秦汉新城管委会、西咸新区、陕西省公安厅等多家政府部门要将一死二残之家赶尽杀绝。

我叫王英强,是陕西西安西咸新区渭城街道的访民。我儿王小刚上班时被同事程文才放狗咬伤,事后又被人雇凶殴打,导致王小刚患精神疾病。还致好好的一家四口,二残一死。

就此狗咬人铁证一案,我跑遍北京、陕西上下所有部门11年,至今不予赔偿。此案件得到国外多家媒体及一些正义人士的关注。

近日,渭城街道办一知情人透露:“渭城街道办事处、秦汉新城管委会、西咸新区、陕西省公安厅等多家政府部门的领导们又在忙着私下给你家准备黑材料,说勾结境外敌对势力,计划对你家进行强硬制裁。”

我这几天怎么也没想明白,国内没人管,国外媒体关注就是勾结境外敌对势力。中国宪法明文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权,媒体也没有什么国界之分,每年中央召开两会或其它什么重要国际会议的时候,李克强总理都会邀请至少几百位国际媒体记者到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中央各大领导每年也会不定期的到国外访问或是邀请一些国外领导来中国访问,甚至还给一些国家援建一些项目不也是勾结境外敌对势力吗。那李克强总理和我是同案罪。

陕西政府动用大量财力、物力、人力对待我这一死二残之家

远的不说,就从2018年 赴京上访难的部分经过

一、我于2018年4月23日自己购买进京火车票,计划去找中国能建集团上访。结果被咸阳火车站、K1364次列车的列车长及多名列车员、乘警配合渭城街道办事处任彪等维稳人员将我强行从火车上拦截回来。

事后,我又向渭城街道办事处主任林军提出进京找中国能建集团上访的要求,林军批准,说等到5月份可以派人陪我进京找中国能建集团上访。等到5月份,党委副书记杜兴鹏又告知我,先别急着进京找企业上级上访,咱们找陕西能建集团信访主任王英博再沟通一下,如果情况不理想,再进京找中国能建集团上访也不迟。定于2018年5月8日由渭城街道办事处派人派车陪我去西安找陕西能建集团上访。

2018年5月8日一大早,不到8点,社区保卫科长吴国荣领着多名物业干部就堵在了我家门口,扬言不论谁说破天也准我外出,闲逛也不行。敢不听话,就采取强制措施。最终,我被吴国荣等人非法堵在家中,他们的非法行为一直未得到相关地方政府部门的依法追究。吴国荣等企业物业干部再次成功的配合渭城街道办事处唱了一出维稳双簧戏。

二、2018年6月8日,我坐长途汽车计划进京找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的上级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访。早上8点多,汽车行驶到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老城公安检查站,上来三名警察检查车上每个人的身份证,查出我是访民,就把我扣在检查站,由当地两名警察看着不让走。一直等到当天晚上11点左右,辖区渭城街道办维稳人员任彪、李沛翰、及辖区金旭路派出所民警崔斌等共计4人,一起开着一辆车号为陕DXL623的小车赶到了检查站。直到2018年6月10日下午4点多,他们才把我送到家。原本12个小时就能回家的路程4名维稳人员开了3天3夜才返回。

我被他们从德州公安检查站接走后,渭城街道办事处维稳人员任彪以住宾馆要用身份证登记为借口把我的身份证骗走,说到家后就还给我,到家后问他们要身份证,他们还是扣着不给。

十九大至2018中央两会期间,我家被维稳大致经历

一、2017年10月18日,中央计划召开十九大,2017年8月11日起,我家就遭到了由犯罪单位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渭城街道办事处、金旭路派出所、秦汉新城管委会、西北电力建设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组成的上百人维稳大部队的强制维稳及非法二十四小时监控。期间,曾偷偷把我家防盗门焊住,不让我出门。

二、2017年10月21日至28日,我女儿王小琴被金旭路派出所所长李晓东非法拘留七天,至今不给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拘留证》、《解除拘留证明》等书面手续。

三、2017年8月11日至2018年3月23日,以渭城街道办事处为主的多家单位组成的维稳部队对我家实现了从十九大至2018两会跨年无缝对接共计224天的暴力维稳记录。

四、2018年两会期间,我和我的家人在没有任何外出上访行动的情况下,仍遭到渭城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张亚红等人的多次威胁、恐吓、强制非法24小时监控和限制人身自由等迫害。渭城街道办事处的维稳领导杜兴鹏私下威胁我女儿王小琴说,如果我女儿敢不听他们的话,偷偷跑到北京去上访,就给我女儿判刑,或者花钱找个社会混混卸我女儿一条腿。我的女儿王小琴还被他们多次带出强制旅游。

五、从2018年2月下旬开始,渭城街道办事处对我们一家的监控就更进一步加强了,在我们房屋前后的树上挂上了灯泡,整夜整夜灯光不熄,街道办雇佣人员昼夜24小时轮班不断地对我们监视、跟踪,我们房外的石桌上、路旁的汽车里,昼夜有人值守,街道办的人和车堵在家门口,不允许我们自行外出购物,我们一家人不准出小区大门,要外出购物必须乘坐街道办的车,有街道办的人员如影跟随。就连在小区内行动也被紧密跟踪。我们要到咸阳市或省城西安上访也不被允许。街道办维稳领导每天打电话给我和我女儿,或到我们家来亲自查看,看我们是不是在家,看监控我们的人员是不是在岗。这样的查问、查看、查岗一天不落。

负责在我家楼前楼后二十四小时非法监控和维稳的部分车号如下:陕D4388U、陕A97GX7、陕DSR011、陕A902TD、陕D0968警、陕D9992G、陕D5373H、陕AMG995、陕DZM015、陕DU7066、陕D7518M、陕D9106L、陕D6876A、陕DY9730等。

专为我家设立的维稳监控录像室里还有另外一班维稳人马两班倒,每班十人左右负责。

渭城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张亚红曾多次指示下级维稳成员:“手头所有的工作都可以先放下不干,维稳王英强全家目前是街道办事处的头等大事。谁看不住谁下岗。”

六、2018年3月4日凌晨1点多,我家后院防盗门、窗户多块玻璃及邻居家的窗玻璃遭一名手持疑似板斧的暴徒暴力打砸,防盗门被砸报废。连续报警两次,一小时后辖区金旭路派出所的几名民警才赶来案发现场。事后,我的家人多次询问民警查案结果,金旭路派出所的民警以“他们去社区监控室查看了监控录相,因为我家附近那几个监控头图像不清晰,无法确定歹徒模样,再加上案发后我家经济损失不大,不够立案标准,所以无法进一步深入调查。”渭城街道办事处24小时守候在我家楼前楼后及专用监控室的十余名维稳人员则称“案发当晚他们都睡着了,不知道发生了打砸案。”案发至今,警方一直未立案、破案及出具受案回执单。不了了之。

七、2018年3月28日,渭城街道办事处党委副书记杜兴鹏向我女儿王小琴出示了一份维稳协议书,要求我女儿在协议上签字。协议书大概内容为:1、可以为我女儿安排一份临时工作,工资按西安市社会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每月执行。2、享受法定节假日及福利。3、每逢中央及陕西省开会及敏感期,不得外出上访,尤其是不准到北京上访,一切行动必须服从街道办领导命令,渭城街道办事处每次可以私下补贴我家3000元至5000元范围的困难补助。4、每逢过年,渭城街道办事处领导可以上门进行实物慰问。5、上述内容双方需共同遵守,如果出现不服从现象,对方有权对违约方采取相应措施。遭到我女儿当场坚决拒绝。

维稳手段

一、2007年至2016年期间,地方政府组建了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区公安分局、渭城区信访局、化工派出所、渭城街道办事处、西北电力建设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社区等多家基层政府机构,对我全家实行长年暴力维稳,楼前楼后加装多个摄像头,在社区内为我家设立专门的监控室,非法实行24小时监控,并雇佣多家邻居对我全家一举一动进行监控汇报,白天有人监视、监听,晚上屋前屋后站岗放哨,外出有人跟踪,门窗多次遭打砸;我无数次被截访、戴手铐,多次遭殴打。我及我的家人经历了不知多少次的威胁、谩骂、羞辱、软禁、关押、不准吃喝、上门打砸、断电、监听电话、剪电话线、暴力截访、上访销号删记录、微博强行销号几十个等多项暴力维稳手段的残酷迫害。

二、我家所住社区从2017年3月起,由原咸阳市渭城区划归到西安市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委会之后,我家的案子仍然没有人来依法纠正处理,相反,维稳手段却朝着涉黑方向不断升级。

不论我全家人正常生活、购物、和邻居交往还是外出上访,或是和渭城街道办事处某个领导谈话、接受所谓的慰问等等一切行动,都会有政府人员明里暗里用手机拍照录像录音。就连我那精神病儿子王小刚的日常生活的一举一动也同样遭到渭城街道办事处维稳人员的严密监控和拍照。

砸门砸窗、焊我家防盗门、威胁我和我的家人、增加楼前楼后摄像头、监听手机和坐机电话、雇佣更多的邻居和社区闲散人员配合政府监控跟踪、多次配合秦汉新城管委会及西咸新区信访领导上报虚假终结材料、不准私自去北京上访、去企业上级单位上访也必须渭城街道办事处派人陪访等等。

2017年10月21日至28日,渭城街道办事处领导张亚红等人指使辖区金旭路派出所所长李晓东把我女儿王小琴非法拘留七天,至今不给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拘留证》、《解除拘留证明》等书面手续。

截止目前,不论我或我的家人到任何政府部门去上访登记,渭城街道办事处的信访领导都会派维稳人员任彪等人开车把我们强行截访回来。

2017年11月21日下午三点多,街道办主任林军和党委副书记杜兴鹏找我家谈话,谈话大概内容如下:

1.问我家最近有什么生活困难需要解决?

2.坚持陪访制度。不论我以后到哪里去上访,必须先向街道办领导提出申请,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由渭城街道办派专人专车陪访,领导不同意的话,一概不准外出。

3.不准和其他访民有任何来往。

4.我家以前的上访材料不合格,街道办可以派杜兴鹏帮我家重新写上访材料,但材料只准写给三公司的上级企业单位,并且材料当中只准谈王小刚的工资等与企业有关的问题,不准提及陕西省公安厅违法办案等话题,按照上面的思路,把原有上访材料交给他们申核修改和列印。然后,服从街道办领导命令,新上访材料按他们的统一指挥、统一安排,提交给他们指定的部门。

5.你家的案子属于内部矛盾,最好不要勾结境外媒体。不允许在境外媒体上再披露任何消息。

6.每逢敏感期,不准有任何外出行动,必须接受他们派人派车的强制监控行动。

渭城街道办事处主任林军、副书记杜兴鹏等人答复不能解决案子的理由

1.“你家的案子要求按国家赔偿法计算,算下来数额太多,三公司领导说他们企业有困难,拿不出这么多钱。”

2.“蒲城县公安局当年的信访答复就算有违法的地方,但上级政府部门都认可,你是不可能推翻的,你能追究到谁的法律责任?全国一年到头总共才纠正了十几起案子,还都是很有影响力的案子,什么时候能轮到你家?”

3.“退一步海阔天空,凡事不要太较真。”

4.“申报工伤,劳动局说时效已过,办不了。”

5.“上级领导只要求我们对你家实行维稳,具体案子陕西省解决不了。从建国到现在,你数数看,总共才解决了几个案子,有很多案子人都死了多年也没有解决,刘少奇也是死了多少年才翻的案,你家比刘少奇还伟大吗?你家想翻案是永远不可能的事。”

6.时间拖的太久了,当年参与办案的很多官员有的现在已经退休了,有的升官了,有的调走了,现在在职的领导已经无法查清你家的案子真相了,怎么给你处理?

7.你能追究到谁的法律责任?你都70多岁的人了,还能活几天?你上访多年耽误了你儿女的青春和婚姻是不道德的,多少给你家赔点钱,好好安排一下以后的生活算了。

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答复不给解决的部分理由

2017年9月21日,西北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信访主任邓林涛答复说:

1.由于王小刚一案并没有发生在工作时间,也不在工作地点,也不是三公司的狗;

2.时间拖的太长了,已超过时效,所以不能报工伤;

3.三公司只认可蒲城县公安局所谓的狗咬未伤的信访答复意见,至于我家手中的所有的铁证一律无效;

4.这个案子拖了十几年了,已经无法查清了,三公司没办法处理;

5.王小刚以后的工资标准三公司领导可以考虑按咸阳市最低工资标准1680元每月执行,前提条件是我家必须先给三公司写一份息诉罢访材料,否则不予执行,至于之前拖欠的王小刚的历史工资账目中存在的269元每月、302元每月等种种问题不再纠正处理,维持原状,爱要不要。

6.我们只听政府的话,你拿不来政府的处理批文就别想叫三公司处理。

7.三公司还有十几个精神病职工,如果给王小刚处理了,那十几个精神病职工也去上访咋办?

8.三公司企业经济很困难,没钱给王小刚处理问题。

截止目前,三公司和渭城街道办事处、金旭路派出所、秦汉新城管委会、西咸新区、西安市、陕西省公安厅等多家政府部门主要采用拖、哄、骗、偷拍偷录、非法拘留、跟踪、威胁、打砸、非法监控监听、不论到任何政府部门上访都不给登记并一律截访、多次上报虚假终结材料没处理说处理过了、把我全家人身份证在网上定为黑名单,实名制买票就自动报警,无法进京上访等多种恶劣手段企图捂死违法办案黑幕。

以上部分事实请相关部门明察,请境外媒体关注,中国陕西省维稳“伟大成功”访民插翅也飞不出家门。

附:相关链接:

王英强:陕西政府欺上骗下80万赔偿款去哪了

http://cn.ntdtv.com/xtr/gb/2018/07/11/a1383076.html

陕西官员“出价要我女儿一条腿”一死二残之家将无“完人”

http://www.ntdtv.com/xtr/gb/2018/03/12/a1367053.html

http://www.epochtimes.com/gb/10/9/17/n30280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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