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狱见闻:吃鸡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8年10月19日讯】四川人杨琳,字怀眉,顺治十三年,当上了太仓县粮厅的官,不久升为浙江临安县令。他为官清正,但本性喜欢吃鸡,已经很多年了。

康熙十六年,他做梦到阴间,看见积骨如山,旁边有人指着说:“这是你所吃的鸡骨头,你将要到这里来受罪。但你的孽缘未尽,还要吃鸡四十七只,然后到此。”

杨琳醒来后,感到惊讶,稍微有点恐惧,就自限:一只鸡分为三天吃。但口不能忍,改为两天;后来还是做不到,就恢复旧习。吃到四十五只时,忽得小病,过了一夜, 病情加重,正好吃完这个数目,就死了。

周氏按曰:或许有人怀疑所杀吃的鸡,既然有一定数目,那么从前所杀所吃的,也是他的本分。为什么还有杀报(杀鸡之报)呢?这是不知道四十七只是冥中预知他所杀鸡的数目,并不是应当被他杀的鸡的数目。假使他得这个梦后,毅然不再杀鸡吃,定数便不能约束他。

人的修行,也是这样。如果能当下斩断旧习,还是能够主宰自己的生命的。所以斩断旧习,实为要义!

(出自清代周思仁《安士全书》)

──转自《大纪元》有删节

(责任编辑:张信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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