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非法庭审 四名法轮功学员及律师做无罪辩护

【新唐人北京时间2019年11月23日讯】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五站镇杨学文等四名法轮功学员被肇东法院非法庭审,律师及法轮功学员本人都做了无罪辩护。

明慧网报导,杨学文李亚莉、张奎华、张国荣四位法轮功,于2019年7月16日在五站镇大瓮村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五站镇派出所警察绑架。随后警察到他们的住宅进行强行蒐查,到张国荣家蒐查时是用钳子把门锁掐断而闯入。

之后法轮功学员被肇东公安局非法批捕,关押在安达看守所。

8月2日,肇东市公安局向安达市法院移送审查起诉。11月18日,安达市法院在肇东法庭对四人进行非法庭审

开庭时,法官象征性地询问一下法轮功学员有什么要求,当时张国荣提出不希望党员参与庭审,因为他们无法做到公平公正,为此法官宣布休庭五分钟。

继续开庭后,律师问法轮功学员是否接到过传票,听法轮功学员说没有后,律师又让公安人员出示传票,他们也拿不出来,为此法官再次宣布休庭五分钟。

在庭审过程中,三位律师根据法律条款对四位法轮功学员进行了公正的辩护,四位法轮功学员也对自己的行为做了无罪辩护,同时也当庭向法官与听众讲述了法轮功真相。

律师指出:

1. 警察私闯民宅蒐查是公安办案违法的行为。按照法律规定,以越墙、撬门等方式进行蒐查取证,属于办案违法,取得的证据也是非法证据,没有起到法律监督的作用。

2. 没有蒐查证,被蒐查的对像或其家属不在现场,这种蒐查是无效的行为。

警察在对当事人的住宅进行蒐查时,在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强行闯入民宅,既无蒐查证也无身份证明,甚至有的人还着便装,根本无法证明办案人的身份。这不但违法,取证也是无效的。

3. 存放书籍不是犯罪依据,资料不能当作本案书证,没有犯罪后果。家里存放法轮功书籍及从明慧网、正见网下载的内容都是他们学习的教材,不能称成犯罪,没有参与违法。

起诉书中以收集四人书刊累计100册以上为依据,定性为四人共同犯罪(证据没有证明张奎华参与),触犯刑法第300条,追究其刑事责任。

而这种依据的来源是2017年1月4日与2016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并不能代表法律。两高对此事的解释模糊不清,而嫌疑人是否犯罪要看他的动机、行为、与受害人的后果。

4. 鉴证资料、认定标准无法律依据,办案人员不能自己作证。

辨认不真实,失去合法性。案卷称证人是上午10点报的案,却没有报案记录,也没有说明当事人当时发放的是什么东西,是不是当事人发给他的。

证人没有身份证明,不能证实其真实性。庭上提到的证人迟宝坤、于洪伟、张学忠、王霞、刘勇(未到场),没有他们具体的身份证明,不能证明他们身份的真实性。公安人员自己办案,自己作证、签名是违法的,按法律检定只有无关人员才可当证人。

没有证人的询问笔录与签字。庭上证人只是说当事人发东西,无法证明手册就是她们发的,口说无凭。

法轮功学员看过以上的材料,上面即没有证人的笔录也没有侦案人员的签字。案中说散发后的刊物收回23本,也只是口头上说的,没有记录是从谁的手中收回的。

杨学文为自己作无罪辩护:

1. 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修炼法轮功无罪。

2. 法轮功不是x教,公安部规定的14种x教中没有法轮功。x教只是江泽民在法国的记者招待会上说的,不具备法律效力。

3. 存放法轮功书籍是合法的,2011年3月1日发布的50号令已废止了关于1999年禁止出版法轮功书籍的署令。

4. 办案人在无本人在场的情况下,没有蒐查证,撬门而入的行径是违法的。

同时,杨学文当庭还向法官与听众讲述了法轮功真相:修炼法轮功能使自己身体恢复健康,各种疾病不治而愈;讲述了贵州“藏字石”的天预现象。

“藏字石”是于2002年6月在贵州平塘县境内发现的一块有着2.7亿岁的巨石。“中国共产党亡”几个大字天然形成,清晰地显现在右边巨石的内侧断裂面上。

当律师问到法轮功退党、退团行为是否违法时,张国荣根据党章规定讲述了入党、退党自由,退党、退团无罪,“三退”(退党、团、队)行为与法律实施更没有什么关联性,又何谈破坏法律实施?

自2004年11月19日大纪元发表系列社论《九评共产党》以来,中国人“三退”运动波澜壮阔。迄今为止,在大纪元退党网站上声明“三退”的人数已超过3.4亿。

李亚丽还当庭讲述了“天安门自焚”真相,张奎华、张国荣也都讲述了修炼无罪。

2001年1月23日,天安门广场上五人自焚,中共谎称是法轮功学员所为,在全世界煽动对法轮功的仇恨。海外媒体揭示央视刻意播放的录像露出许多破绽,所谓的“自焚”事件原来是构陷和抹黑法轮功的阴谋。

新唐人电视台制作的影片《伪火》(False Fire) 获得第51届哥伦布国际电影电视节荣誉奖。影片以触目惊心的画面和精辟严谨的分析,揭示了“自焚”案的诸多疑点,从而证实了整个事件是中共栽赃法轮功而炮制的伪案。

张国荣最后警告法官说“今天我坐在这里,明天说不定就是你们坐在这里了。”法官认为这是对他的威胁,之后不了了之。

最后,律师要求无罪释放法轮功学员,法庭只是草草收场而已。

──转自《大纪元》

(责任编辑:叶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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