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天灾人祸 古代帝王如何罪己

文/孙书香

每当有重大的天灾人祸发生,古代帝王为什么都要对天忏悔?

“王”,三横中间加一竖,三横是天、地、人,上面是天,下面是地,中间是万物人民, “王”即是通天地之人。

当国家发生天灾人祸、政权危难之时,历朝历代的帝王都会沐浴斋戒,祭祀天地神灵,自省“罪己”,忏悔自己的过错和失误,有时会对全天下颁布“罪己诏”。

人非圣贤,即使帝王也难免会犯错。但史书记载近半数的“罪己诏”中,帝王谴责自己的原因,竟都是因天灾而非人祸,这是信仰无神论的现代人难以理解的,但这就是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之一部分。

古人讲天人感应,推天道以晓人事,灾异即是上天的谴责警示,施政过失与人心不德是产生灾异的根本原因。所以当四季不明、陨石地陷、旱灾洪水频现、瘟疫横行之时,人们就应该警醒了。

古代帝王称天子,王者父天母地,应神受命,故谓之天子。受天道制约,帝王虽贵为九五之尊,也不能大过天。每逢上天降灾,天子必躬身自省,或下罪己诏,这不只是向所有百姓承诺要改正错误,更重要的,他是向天忏悔,以获上天的原谅,免得天降灾祸累及百姓。

大禹见犯罪之人而自责

史载大禹登帝位后,一次看到犯罪之人,大禹就哭了起来,他说:尧帝、舜帝的时候,天下的百姓都与尧舜同心,现在我身为国君,有人却和我不是一条心,居然犯罪。禹为此深感内疚痛心,自责自己没有当好万民的首领。

大禹下车泣罪,明代张居正编撰《帝鉴图说》插图。(公有领域)

商王祷雨:余一人有罪,无及万夫

商灭夏后,汤布告天下,检讨自己的过错:“罪当朕躬,弗敢自赦,唯简在上帝之心,其尔万方有罪在予一人,予一人有罪,无以尔万方。”

后逢连年大旱,五谷不收,臣民惶恐,商汤万分焦急,曾多次亲自设祭祈雨,都不见成效。占卜之人说:“从占卜的结果上看,要使天降大雨,必用一活人祭祀,以显真诚。”

商汤不忍牺牲他人性命,决定自己充当祭品求雨。为表虔诚,他斋戒沐浴,剪去头发,断掉指甲,换上粗布白衣,身围茅草,白马素车到了桑林门外。商汤跪在神台上祷告,自责道:“是我没将国家治理好吗?是我用人不当吗?是修建宫室劳民伤财吗?是听了妇人的言论太多吗?是官员营私腐败吗?是进谗言说坏话的人多吗?如果因为这些,那都是我一人之罪,请不要连累万民。不要以我一人之不敬伤民之命。”然后他命人将木柴堆起,毫不犹豫地坐到柴堆上,命人点火,将自焚以祭天。

商汤的诚意终于感动苍天,天降大雨,结束了长达数年的旱灾。

商汤桑林祈雨(公有领域)

秦穆公:国家有危难,是因为我一人之过

在劳师远征惨遭失败、数万将士命陨沙场后,秦穆公做“罪己诏”,结语说:“以不能保我子孙黎民,亦曰殆哉。邦之杌陧,曰由一人;邦之荣怀,亦尚一人之庆。”他提出了君主与国家安危的关系:国家有危难,是因我一人之过;国家安宁,也是因我一人之由。

汉文帝:天下治乱,在朕一人

文帝即位二年连续日食,文帝向天下发布《日食求言诏》,说,如果皇帝不行仁德、朝野不公、贫富悬殊太大,那么上天就会显灾异以警戒皇帝的不作为。“我没有给百姓安康,让百姓以为苍天无眼,我的德行太差了。”他主动承担责任说:“天下治乱 ,在朕一人”,他认为自己不德,令群臣思皇帝之过、举贤良方正之才、省繇费、罢边戍,以破解频发的灾异。

汉武帝:所为狂悖,使天下愁苦,不可追悔

汉武帝晚年遭遇一系列变故,巫蛊之祸牵连甚广,卫皇后及太子均丧命。这些促使汉武帝反省。不久汉武帝察知太子无辜,于是兴建“思子宫”,自责悔过。

当财政大臣桑弘羊等人提出要在轮台(今新疆轮台县)实行屯田、保障汉军在西域的实力时,遭到了汉武帝的否决,汉武帝决定“弃轮台之地,而下哀痛之诏”,他颁布《轮台罪己诏》,提出禁止苛政、重视农业,不再加重百姓负担,与民休息。

公元前89年,汉武帝封禅泰山,他诚恳地说:“朕即位以来,所为狂悖,使天下愁苦,不可追悔。自今事有伤害百姓,糜费天下者,悉罢之。”意思是自己推行四面用兵等政策,让百姓跟着受苦了,之后凡是损害百姓利益、耗费国家资源的事项,一律停止。从此,汉朝的国策发生根本转变。

汉武帝(公共领域)

唐德宗:我使百姓不安,陷国家于内乱

公元783年,长安失守,唐德宗仓皇逃亡,叛军一路追杀。次年春,德宗痛定思痛,颁《罪己大赦诏》:我居安忘危,不知稼穑之艰难,不察征戍之劳苦,不查虚实,以假当真,我的所为使百姓不安,陷国家于内乱,责任全在我,不能推卸给别人。我将去除过去的苛捐杂税,除了有罪叛军的首领外,不再追究跟随叛军之人。德宗还宣布赦免李希烈等节度使的一切罪名,“各复爵位,待之如初。”

同时德宗改元贞元年,表示与民更始,一切重新再来。诏书一颁,百姓感佩皇帝的坦诚,民心大悦,士卒皆感泣,不少叛乱军队归顺了朝廷,不久动乱即告平息,内乱得以控制。

唐太宗:我希望老天把灾祸降在我一个人身上

唐太宗时期,大将军党仁弘因贪污巨资被判处死刑。但唐太宗倚重党仁弘,认为他是难得的有功之才,便下圣旨,将死刑改为流放边疆。

事后,唐太宗认识到自己是出于私情而罔顾法令,他寝食难安,于是召大臣检讨:“国家的法令,皇帝应该带头执行,我袒护党仁弘,实在是以私心乱国法啊。”然后他下“罪己诏”,说自己在处理党仁弘这件事上,有三大过错:一是知人不明,错用党仁弘;二是以私乱法包庇党仁弘;三是奖罚不明,处理不公正。

贞观二年,长安大旱,蝗虫猖獗。唐太宗视察灾情,看到很多蝗虫,便抓了几只蝗虫在手,对它们说起话来:百姓靠粮活命,你们却吃他们的粮食,你们就是百姓的害虫!百姓有什么问题,也都是我一人的过错。如果你们这些害虫有灵,就把我的心吃了,不要再祸害百姓!说完就要吞食蝗虫,左右近侍马上劝唐太宗不可入口,说蝗虫不干净,吃了恐怕会生病。唐太宗说:“朕要的就是这效果,我希望老天把灾祸降在我一人身上,我为什么要害怕得病啊?”然后不顾侍从的拦阻反对,就吞下了蝗虫。当年,蝗灾就消除了。

唐太宗李世民彩像,清人摹绘。(公有领域)

崇祯帝:任凭贼人把我五马分尸,只愿不要伤及无辜百姓

崇祯帝是明朝最后一位皇帝,时值内忧外患,他的罪己诏有五次之多,包括降低御膳标准、停止所有娱乐、与边塞将士同甘共苦、让天下停刑三年、求访直言纳谏之才、免除困难地区的赋税等等。

最终崇祯自缢,留下遗诏说,自己才德微薄,触怒了上天,“上天惩罚于我”,“死后我无颜面对祖宗,我自己卸去皇冠,用我的头发盖住我的脸。任凭贼人把我五马分尸,只愿不要伤及无辜百姓。”

宋太宗:为求雨愿焚身而死,以回应上天责罚

公元991年,淳化二年三月己巳日,大宋皇帝赵光义因为旱灾、蝗灾,多日祈雨不得,他写亲笔诏书给宰相吕蒙正等人,称要焚身而死,以回应上天的责罚。手诏大意是:百姓有什么罪过!上天这样惩罚他们,这是我失德造成的。你们应当在文德殿前建一座高台,把我放在上面。若三天之内不下雨,你们就把我烧死,以回应上天的惩罚。

第二天奇迹果然出现,皇帝的诚心感动了上苍,《宋史》有记:“翌日大雨,蝗尽死。”

顺治帝:为自己列举了十四条罪状

顺治亲政后,水旱、地震频现,还有冬雷春雪、陨石雨土。顺治认为这一切都是自己“不德”所致,是上天的惩戒,他不断反省,屡屡下诏罪己。临终之际,顺治留下遗诏罪己,他为自己列举了罪状,包括纪纲法度未能仰法太祖太宗、对皇太后未尽孝道、对诸王贝勒未周友爱之道、夙性好高不能虚己、用人未能随材器使、见贤而不能举、见不肖而不能退,性耽闲静、常图安逸,每自恃聪明、不能听言纳谏等十四条罪状。

康熙帝:朕躬不德,政治未协,致兹地震示警

1679年,北京发生8级大地震,面对巨大天灾,康熙帝发“罪已诏”:朕御极以来,孜孜以求,期于上合天心,下安黎庶……地忽大震,皆因朕功不德,政治未协……他布告群臣:朕躬不德,政治未协,致兹地震示警。他认为地震之原因,是官吏有六项“弊端”,于是他指令九卿详议,由吏部立法严禁,务期尽除积弊。

1699年康熙帝读书像(45岁)。(公有领域)

如果天谴于上而不悟,人怨于下而不自知,国亡矣

罪己诏,更多的是帝王的忏悔检讨。古人对天道的信仰是中华文明的道德基础,也是帝王治理国家的基础。古代帝王敬天信神,从小就熟读儒家四书五经,遵从祖训,敬畏民心。他们深知,如不能奉天之命以遵循天地运行之法,上合天心、下安黎庶,就会有天象示警惩戒。而面对天灾人祸,若还不知反省归正,就难逃大劫。

说文解字解“王”,天下所归往也,“王之所为,就是天义。”“王”,是三横中间加一竖,大儒董仲舒解释说,三横是天、地、人,上面是天,下面是地,中间是万物人民,以一竖把三者接通起来就是“王”,王即是通天地之人。如果身为君主,天谴于上而不悟,人怨于下而不自知,天地不佑,人心不归,国亡矣。@*#

参考资料:

《尚书‧秦誓》
《资治通鉴》
《新旧两唐书》
《贞观政要》
明实录
清实录
《春秋繁露》

(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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