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的《庭训格言》是对诸皇子的教诲,由雍正追述、整理而成,共二百四十六条,内容丰富,其中不乏智慧圆明、道理深远的警句。以下是康熙在庭训中关于妒嫉心的谈话:
[训曰]
凡人持身处世,惟当以恕存心。见人有得意事,便当生欢喜心。见人有失意事,便当生怜悯心。此皆自己实受用处。若夫忌人之成,乐人之败,何与人事?徒自坏心术耳。古语云:“见人之得,如己之得。见人之失,如己之失。”如是存心,天必佑之。
[翻译]
大凡人持身处世,应当心存宽恕。见到人有得意的事情,便应当心生欢喜,为他高兴。见到别人有失意的事情,便应当心生怜悯。其实这种心态对自己也很有好处。如果一个人只知道妒嫉别人的成功,乐于见到别人失败,这有什么益处呢?只是自己心术坏而已。古语说:“见到别人得到,就如同自己得到。见到别人失去,就如同自己失去。”如果这样存心,上天一定会护佑这样的人。
[训曰]
世上人心不一。有一种人,不记人之善,专记人之恶。视人有丑事恶事,转以为快乐,如自得奇物者。然此等幸灾乐祸之人,不知其心之何以生而怪异如是也。汝等当此为戒。
[翻译]
世上的人心都不一样。有一种人,不记人的好处,专记人的坏处。如果人家有丑事恶事,就变得很快乐,如同自己得到了珍奇的物品。然而这样的幸灾乐祸的人,不知道他的心怎么生得这样的怪异。你们应当以此为戒。
与人相处,因为他人在某些方面超过了自己,便耿耿于怀,心理失去了平衡,有甚者因妒嫉而生恶念行恶事来构陷谋害他人。因妒嫉而生的后果是严重的,害人害己,迫害他人的同时也注定了自己的下场。古人常说,“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别人得到的,而自己没有得到,不必因此介怀而愤愤不平,努力的修养品德,多行善事,必有善报,何必为了个人利益的得失而心难平、行恶事呢。
《朱子治家格言》中有言,“人有喜庆,不可生妒嫉心;人有祸患,不可生喜幸心。”他人有了喜庆的事情,不可有妒嫉之心;他人有了祸患,不可有幸灾乐祸之心。以史为鉴,妒嫉之心不可不去,因为以妒嫉而生的恶果是很大的,越是位高权重的人,他因妒嫉之心行事所导致的恶果越大,造成的影响越恶劣,害人终害己,这种人的下场也是显而易见的。
(转自看中国/责任编辑: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