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大帝】恤农惠商 开创承平盛世

圣祖仁皇——康熙大帝传记之十四

古代中国,历代圣明君主欲成就一代之治,都视劝课农桑为王道之根本。康熙帝著有《农桑论》一篇,阐述农业对国家的重要性:耕种农田,是食物之源,受到损害,百姓就要挨饿;种桑纺织,是衣物之源,受到损害,百姓就要受冻。在这样的情况下,百姓就无法以仁义道德自律,国家也就要起纷争了。

而在清初,因战乱、圈地、重税等原因,国内耕地荒芜,百姓四散流亡,导致国赋不足、民生困苦。加上康熙帝亲政不久,三藩作乱,这种境况更加严重。自听政以来,康熙帝就非常关心民间疾苦,关注各地农业丰歉情况。有学者统计,康熙朝四十多年来,内外大臣留存下来的奏折中,约有半数包含了气候、粮食收成有关的奏报。

康熙帝曾对大臣说:“自古人主多厌闻盗贼水旱之事,殊不知凡事都是见微知著的,提前知晓就能有所准备,就容易找到应对的办法。”[1]在详细了解国家农业状况的基础上,康熙帝施行一系列恤民、惠民、安民的政策,令经济迅速恢复,为大清盛世打下雄厚的基础。

鼓励垦荒

朕每次出巡,亲自到过许多地方,哪怕是穷乡僻壤的百姓生计,也没有不了解的。——康熙帝

(出处:朕毎次巡幸,循历方隅,虽穷乡僻壤,小民之生计,鲜不周知。——《谕内阁》)

图为清 冷枚《耕织图册.耕》。(公有领域)

明朝有大量的藩王庄田,在清朝都成为了荒废无主的荒地,即“废藩田产”。百姓如果去耕种,就要负担藩地和民地双重租税,还容易出现资产纠纷。因而,尽管顺治时期朝廷大力劝耕,开垦民田的成效并不显着。鉴于这些情况,康熙帝很快制定了应对方案。

首先是明确产权,让耕种者成为名正言顺的土地所有者。康熙七年(1668年),康熙帝下令,查明废藩田地,根据地价出售给百姓,再征收粮食。后考虑到百姓的经济压力过重,他又在次年做出重要决定,将这些土地无偿归百姓所有,名其为“更名田”。后来,康熙帝又下令:“凡多年无人耕种收粮的土地,就属于抛荒之地,如果百姓去开垦,原主不能再过问。”[2]这样,越来越多的百姓拥有了土地,得以长久安居,国家赋税也随之逐年增加。

古时候,朝廷按亩向耕地征收钱粮,叫作“起科”。康熙朝初期,荒田是三年起科,自康熙十年(1671年)开始,起科年限放宽,从四年、六年,一度延长到十年。东南沿海、西南、西北一些地区,以五、六年起科为主,甚至永免升科。

国家富足以后,已开垦的荒地却没有升科,康熙帝却大度地表示,耕地不必加征,而他也从没对土地进行大规模丈量,清查也不严格。这是康熙帝希望,百姓能够享受到更多垦荒的实惠。

在边疆,康熙帝用军队屯垦的方式,进一步扩展耕地,将繁荣边地与戍守边防相结合。在与俄罗斯谈判期间,康熙帝提出永戍黑龙江和呼马尔城,与俄军长期对峙,要求“我兵一至,即行耕种,不致匮乏”[3]。到后来,东北地区以黑龙江为中心向周边地区扩展出一个大型垦区,不仅满足军队粮饷补给,还能够向朝廷缴纳大量钱粮。

征剿葛尔丹期间,康熙帝也采用了同样方式,筹建两大垦区。他还根据当地气候特点,吩咐督耕官员,北地风大酷寒,寻常稻谷没有收成,必须选种早熟的作物。拳拳关怀农事之心,溢于言表。

另外,康熙帝的劝耕方式是非常灵活的,对全国各地种植作物的种类和数量,不做统一规定。巡行和亲征的经历,让康熙帝的足迹遍及大江南北。他也了解到,一方气候成一方水土,孕育一方物产,不尽相同。

他曾对大学士说:“东南西北各地的水土、饮食、衣服、器具,都是不同的,谷、桑、棉、麻的种植,应该因地制宜,并不是人力所能强求。现在地方官员能够督促百姓勤劳耕种,不使土地荒芜,就是能够为国家、百姓尽心尽力的贤人了。”[4]

蠲租除赋

蠲租政策是古今第一仁政,哪怕是穷乡僻壤的百姓,也能一样受益。——康熙帝

(出处:蠲租一事乃古今第一仁政,下至穷谷荒陬,皆沾实惠。——《圣祖仁皇帝御制文》)

清佚名 《万顷嘉禾》。(公有领域)

在休养民力方面,康熙帝非常赞许西汉文景时期所施行的仁政。他称赞汉文帝多次减租、免租,可谓第一仁政;汉景帝多次下诏劝课农桑,也是情辞恳切,切中民间疾苦。面对清初经济凋敝的情况,康熙帝在重农政策之外,也采取轻徭薄赋之法,优恤百姓,休养民力。其中,最主要的一项就是蠲免钱粮。

康熙帝在位六十一年,蠲免多达五百多次,主要有灾蠲、逋蠲和大蠲三种类型。灾蠲,就是当地方遭受水、旱、蝗虫、地震等灾祸时,朝廷除赈济外,还有蠲免田赋之举。康熙朝最初蠲免的定例是赋税的十分之三,于康熙九年(1670年)下令,受灾州县最严重者,免除本年所有田赋,其次减为五分额赋。至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康熙帝采纳大臣建议,把灾区的丁银和田租也相应减免。

逋蠲,就是蠲免多年拖欠的赋税。在平定三藩、抗俄胜利后,逋蠲力度较大。比如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一次免除各省十年前积欠的漕运税收。二十八年南巡期间,康熙帝查访水患严重的州县,哀民生之多艰,感叹道:“朕经过邳州时,亲眼见到田地多为水淹。既然百姓无法耕种,那么赋税又向哪里征收呢?”于是下令,免江南被淹地方的历年所欠税收。[5]

大蠲,即大规模普遍蠲免。三藩平定之后,康熙帝自二十四年(1685年)起,先后蠲免直隶、河南、湖北、湖南、福建、四川、贵州等各省的各项钱粮,一次蠲免数额高达数百万两。几乎每年,朝廷都有大项蠲免,还有出现多省一并蠲免或轮流蠲免、一地连续蠲免等多种形式。康熙帝曾说:“朕念切民生,蠲免再多也不会吝惜。”[6]他正是通过多样的蠲免赋税之法,让率土百姓持续地均霑实惠,真正享受到盛世仁政的福泽。

还有一项减轻百姓负担的政策,是康熙帝晚年提出的“滋生人丁,永不加赋”。随着清朝的发展,人丁大增,耕地却增长缓慢,增加的人丁税成为百姓新的经济负担。加上人丁数额关乎地方官的政绩考核,各州县虚报人丁的现象严重,导致百姓大量逃亡,带来征税与国家安定的双重问题。

在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康熙帝下令,以后每年按照康熙五十年的在籍人口征税,不论人口增减,赋税都是定额。在籍人丁如果亡故,便由新增人丁抵补,其余新增人丁仍然上报朝廷,却不在征税范围内。这样一来,大大杜绝了各省州县虚报、瞒报人丁的现象,也减轻了百姓的经济负担。

永不加赋还有一个重大的意义,就是推动了后来“摊丁入亩”的实施,也就是将丁税分摊入田赋,无田产者不必纳税。这一政策,首议于康熙朝,决策于雍正朝,最终在乾隆朝广泛采用,对于取消人丁税、减轻百姓人身束缚和发展手工业都有着重要意义。

恤商惠民

为人处事,官员以政务为要务,工人以手工为要务,商人以经营为要务,农夫以农业为要务,书生以读书为要务。——康熙帝

(出处:凡人处世,有政事者政事为务,有家计者家计为务,有经营者经营为务,有农业者农业为务,而读书者读书为务。——《庭训格言》)

康熙书法“赋政于外”(公有领域)

古时候,平民百姓分为士、农、工、商四类,其中以读书人为上,加上历代重农抑商的政策,商人的地位一直很低。不过在康熙帝眼中,四民皆是平等,都需要保护和扶持。他曾说:“商民也是朕的子民,怎么忍心让他们受苦受累?”[7]因而在劝课农事的同时,康熙帝也制定了许多施惠工商的政策。

清初,商业并不繁荣,除了战事原因外,更重要的原因是,满洲诸王及三藩把持各地的河道、关津,对商贸活动进行垄断和盘剥;税吏因收税溢额嘉奖制的规定,对商民更是肆意征敛。因而有官员形容:“商贾不苦于关,而苦于关外之关;不苦于税,而苦于税外之税。”[8]

康熙帝亲政之前,就谕令地方收税官员,遵守法纪,保障“商贾通便,地方相安”[9],否则将治以重罪。随后,他严令诸王管辖的商人、官员家属等,不得以任何名目恃强垄断贸易,违者将被杖责、罚款或革职。针对收税官任意征税的现象,康熙帝在二十五年(1686年),下令废除溢额嘉奖的制度,对征税额度不足者,也尽量从轻处置。

此外,康熙帝设身处地为商民着想,致力于创造宽松的商业环境,最大程度保障商民利益以及商贸活动的顺利进行。其做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是保护商民免受侵扰。康熙帝曾告诫在地方驻防的将士,严禁侵占城市商业区。亲征途中,他反对在商贾云集的城市附近围猎,不许仆从骚扰商户。南巡时,他看到商民船只受到漕船欺凌,就命漕运总督严惩此事。他还废除私立的牙行,杜绝民间勒索商民的现象。

二是禁止加征商税。地方官员多次上疏,请求增加税款,但是康熙帝认为任意加征额外的税钱,是危害商民的行为,因而都予以驳回。康熙帝在第二次南巡期间,还特意查访商民是否有加征关税的情况。商民们说,虽无加税问题,但是他们过关时间总是延误,苦恼不亚于多征关税。康熙帝于是责令官员力除积弊,凡商民抵关纳税者,必须立即放行,违者从重处分。

三是削减商税。比如,陕西潼关的税收从七千两一度涨到四万多两,两年后康熙帝就下令按照旧额征收,并不再派官员督征。而广东海关税重,商船稀少,康熙帝下令裁减关税三万多两。

四是统一度量衡。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经大臣商议,康熙帝下令统一升、斗、斛的容量和形制。他废除了市面上的金石、金斗、关东斗等称量器具,各省统一使用底面平直的升、斗;他还亲自校准铁斛的容量,按照十升一斗、五斗一斛的标准,制定了新式的铜斗、铜升。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他又规定了十六两为一斤的换算关系。

在康熙帝的政策下,清初商业迅速恢复和发展,城镇出现了舟车辐辏、商贾云集的繁盛景象。

倡行节俭

天子应当治理天下,而不是让天下百姓都奉养天子一人。——康熙帝

(出处:当以一人治天下,不以天下奉一人。——《康熙政要》)

传教士白晋在《康熙传》中描述,康熙帝身上唯一“奢华”的东西,大概就是帽檐上的珍珠,而这也不过是出于满洲人的风俗。图为1699年康熙帝读书像(45岁)。(公有领域)

康熙帝亲政以来,四处用兵,平定叛乱;六次南巡,兴修水利,每次都花费重金,但是康熙帝不仅多次蠲免钱粮杂税,更缔造了清王朝的鼎盛辉煌时期。这样的功业,与康熙帝节俭务实的美德是分不开的。

在康熙帝心中,节俭是一种近乎道的崇高境界。他在《勤俭论》中说,崇宫室、丰饮食、美衣服等,反映了人心穷奢极欲的一面,使人沉迷其中,从而懈怠了敬天地、孝祖宗、拯民生的“道心”。他时常以圣王尧舜禹、周文王为榜样,时常检视自身言行,削减宫中用度,摈除奢侈享乐之心。

他还把节俭之德用于治国中。早在康熙九年(1670年),康熙帝就颁布《圣谕十六条》,劝谕世人应具备十六项德行,其中第五条就明确提出“尚节俭,以惜财用”。节俭也是康熙帝教导皇子的重要内容。在《庭训格言》中,他以百姓生计为例,阐述节俭的重要性:有田者平时量入为出,注意储备粮食,以应对水旱灾情等意外情况。这样就能“用度有准,丰俭得中,安分养福,子孙常守”。

日常生活中,康熙帝也是处处以身作则,力求节约。比如他的衣服穿了许多年,都不染纤毫,一如新衣;每天的膳食除了个别赏赐外,从不吃两种以上的菜肴;宫室中的毛毡等家居用品,三四十年都不曾更换。

传教士白晋在《康熙传》中的描述,也印证了康熙帝的简朴美德。他在冬天穿普通的皮袍,夏天穿麻衣;身上唯一“奢华”的东西,大概就是帽檐上的珍珠,而这也不过是出于满洲人的风俗。饮食上,康熙帝不追求特殊的美味,餐具也不讲究排场。整个宫廷的布置整洁朴素,没有大国君主常见的豪华气象。

康熙帝也不忘明亡教训,杜绝明末那样豪奢的作派。他曾说,本朝在军政方面的花费,与明代相近,但是宫内三十六年的花费,却比不上明朝宫廷一年的用度。

此外,康熙帝出巡时,不许修路、不用隆重排场、不许官员互赠礼品,最大限度降低用度,避免侵扰地方官民。他也不提倡各地进贡物品,以珍惜民力、物力为念,认为奇异的物品实为“无用之物”,而真正的祥瑞景象乃是“年谷丰登,民有吃的”。

经过康熙帝多年来重视农商、恤民惠民的政策,以及倡导的节俭美德,清朝初年的经济与道德都在迅速回升,很快迎来了前所未有的盛世。

注释:

[1]《康熙政要》:康熙五十六年。圣祖谕大学士等曰:“自古人主多厌闻盗贼水旱之事,殊不知凡事由微至钜,豫知而备之,则易于措办。”
[2]《康熙朝实录》卷107:康熙二十二年三月己未条。
[3]《康熙朝实录》卷105:康熙二十一年十二月庚子条。
[4]《圣祖仁皇帝御制文集》卷12:《谕内阁》。
[5]《康熙朝实录》卷140:康熙二十八年七月丙辰条。
[6]《康熙朝实录》卷130:康熙二十六年九月乙未条。
[7]《圣祖仁皇帝御制文》第二集卷3:《谕户部》。
[8]《皇朝经世文统编》卷38:内政部十二“养民”之《赋差关税四弊疏》篇。
[9]《康熙朝实录》卷15:康熙四年九月乙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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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大纪元/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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