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1年12月10日讯】12月10日,中共广东省政法委前副书记江楷鑫被双开。
10日,广东省纪监委通报,省委政法委前副书记江楷鑫“违纪违法”立案调查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江楷鑫被指控,生活奢靡,安排民营企业主租用高档寓所供其享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搞权色、钱色交易;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私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现年56岁的江楷鑫,广东普宁人,1986年10月参加工作。官方公布的简历中,省略了江楷鑫1986年至2006年4月的工作经历,只披露2006年4月以后其在广东省政法系任职情况。
江楷鑫,自2006年4月起任揭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07年12月任揭阳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2011年10月任汕头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2014年7月任佛山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2017年6月,江楷鑫升任广东省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2018年10月任广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2021年5月11日,江楷鑫被通报落马。
江楷鑫因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不仅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简称追查国际)追查,还被明慧网多次点名,甚至被单篇报导参与迫害情况。
江楷鑫被追查国际追查参与迫害广东法轮功学员余瑞明、吴友平、陈雪文、陈晓冰母女等的责任。
2020年5月20日,明慧网报导,江楷鑫在公安系统浸淫达26年之久,是当地公安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之一。江楷鑫任职期间,多次参与劫持、绑架,刑讯逼供当地法轮功学员。
对法轮功学员吴静芳、黄素君被迫害致死;对法轮功学员李自音、陈汉波、张壁鸿、黄列娜、符曼玉等被迫含冤离世;对法轮功学员王洽、陈晓冰、李艳明、雷敏等等被非法判刑等,负有主要责任。
(记者李劲风报导/责任编辑:李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