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2年01月12日讯】大陆民企老板顾雏军十几年前曾是“格林柯尔系”创始人,资产达500亿(人民币,下同)。然而,一场调查让他获刑10年。16年后,其案最终被判定为冤案,却仅获赔43万元。
近日,前民营企业家顾雏军在微博上发出的一篇帖文在网络上流传开来,引起了越来越多网民的关注与热议,再次将一桩16年前曾经轰动一时的冤案曝光在公众面前。
顾雏军的帖文题目是《他们到底羞辱了谁?》帖文称,自己在2022年元月7日下午3时,收到了广东省高级法院送达的“申请国家赔偿的决定书”。在这份决定书中,法院承认顾雏军16年被判刑的案件是冤案,而该案给当事人造成了近 500亿元的损失,并对受害人及其家属造成了重大伤害。但最终法院仅作出了赔偿顾雏军 28.7万元的“人身自由赔偿金”和14.3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对于当事人提出的价值近500亿元人民币的5家上市公司的股权,以及8000多亩土地及厂房等,均不予赔偿。
让顾雏军特别愤怒的是,法院竟然让当事人自己去向当年公开抢夺他资产的那几个地方政府去讨要他主张的赔偿。帖文写道,“这完全丧失了法院秉持正义、给冤案当事人提供最后救济的应有正义!”
帖文表示,自己已经沉冤16年之久,如果自己有能力向有关政府部门讨回被公开抢夺的财产,还会等到16年后才获得国家赔偿吗?帖文称,“这份决定书看似羞辱了顾雏军”,实际上是羞辱了中国所谓“平等保护产权的基本国策”。
那么,16年前究竟发生了什么,让一个曾经风光无限的民营企业家身陷牢狱之灾呢?
据公开的资讯,20多年前,顾雏军因为掌握着独有的“顾氏制冷”技术,创办了“格林柯尔”公司,并通过资本运作收购了科龙和美菱等冰箱品牌,占据了中国冰箱市场半壁江山。
然而,正当顾雏军意气风发风光无限之际,香港某位经济学家的一份演讲稿却指称,科龙电器被格林柯尔收购的财务处理方式有问题,质疑国有资产被贱卖了。
同年12月,顾雏军和他的格林柯尔公司即被广东证监局立案侦查。2005年7月,顾雏军被正式逮捕。
2008年1月,顾雏军被佛山市中级法院以“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以及“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在顾雏军锒铛入狱后,格林柯尔系的5家上市公司也分崩离析。但顾雏军一直不服判决,坚持主张自己无罪。
2012年,顾雏军出狱后,立即头顶“草民完全无罪”的帽子召开媒体见面会,再三为自己鸣冤叫屈,要求伸张正义。
经过多番波折和顾雏军锲而不舍的坚持申诉,最终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于2019年4月10日宣判,对顾雏军原来被指控的“虚报注册资本”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的罪名予以撤销,仅以“挪用资金罪”改判有期徒刑5年。
2021年1月,广东省高级法院受理了顾雏军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并于2022年1月7日作出了国家赔偿决定。主要内容是:
其一,顾雏军可获得人身自由赔偿金28.7万元。因顾雏军的监禁期限超出再审判决确定的刑期771天,按照373.1元/天的标准计算,赔偿顾雏军人身自由赔偿金287660.1元。
其二,给予受害人精神损害抚慰金14.3万元。
其三, 返还顾雏军的罚金8万元及利息。
顾雏军认为,这样的赔偿并不能彰显法律的公正性。他提出的赔偿要求,涉及上市公司股权、土地及建筑、在北京银行的股权、两处北京房产以及精神抚慰金等,价值的超过百亿。
然而,法院认为,顾雏军提出的这些财产请求“缺乏事实依据”,决定不予支持。
于是,顾雏军愤而发帖,质问:“这样的结果羞辱了谁?”
(记者黎明综合报导/责任编辑:祝馨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