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2年10月12日讯】中国杭州市一位市民近日买了“牛肉风味串烧”外卖,结果发现是鸭肉制成的,于是找商家理论求偿。商家则拒绝赔偿并辩解说,“牛肉”和“牛肉风味”是两种概念,不存在欺骗问题。相关消息在网络上传开后,引起网友们的热议。
综合《潇湘晨报 》等中国媒体的报导,杭州市民小孙10月7日通过外卖平台,订购了“甜辣先森韩式炸鸡杭州紫金港店”的炸鸡和小食,其中包括30串“烈焰牛肉风味小串”,一共消费人民币30多元。
然而外卖送到后,小孙吃了几口小串就感觉味道不对。他发现,在没有撒调料的时候,这些肉串的味特别“骚”。经过向商家追问,得知那些肉串都是鸭肉。小孙认为商家涉嫌欺骗消费者,于是向商家提出赔偿要求,但被商家拒绝。
商家解释说,“牛肉风味”是一种口味,而且几块钱也不可能吃到纯牛肉。商家还表示,“烈焰牛肉风味小串”是他们店里销量最高的产品。
小孙不认可商家给出的解释。他认为,牛肉本身的定义是一种“食材”而非“口味”,在商家没有针对具体食材名称进行标注的情况下,不可能所有的消费者都会按照商家的想法去理解。因此他认定商家的行为有欺诈性质,应该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对他作出退一赔十,不足一千赔一千的补偿。
10月10日,甜辣先森韩式炸鸡杭州紫金港店的姚先生,在回应媒体询问时再次强调:“牛肉小串”和“牛肉风味小串”肯定是两种概念。“牛肉风味”只是一种口味,外卖平台上也进行了食材标注,因此他并不同意小孙的赔偿要求。
《潇湘晨报》的记者10月10日在外卖平台查询这家店铺发现,这款“烈焰牛肉风味小串”还在出售,而此时商家已在“套餐内容”处标注了“鸭肉”二字。
不过,研究食品安全法的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肖峰在接受陆媒采访时表示,在这起纠纷中,关键在于,应该按商家的经营逻辑还是依消费者的生活来理解。餐饮经营者是通过网络平台销售食品,因此有义务在平台上作出真实说明,应该对商品的配料、成分等进行详细标注。本案中,商家未履行这一法定义务,且宣传的信息中所含的“牛肉”字词,与实际成分“鸭肉”存在用材的冲突。
网络上,众网友针对这起纠纷也议论纷纷:
(记者何雅婷综合报导/责任编辑:胡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