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北京时间2024年11月24日讯】山东淄博男子因举报山东重山铝业有限公司污染土地,遭该公司员工殴打受伤,后获赔300万元。一年后,该男子被当地法院判处敲诈勒索罪,赔偿金也被收缴。
据大陆媒体报导,山东淄博罗村镇南韩村人王长征,因为其村子附近的土地、地下水出现严重的污染问题,举报涉事企业山东重山集团旗下的山东重山铝业有限公司。
2019年8月,王长征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南韩村水井内的地下水以及挖出的赤泥进行检测,在赤泥中检测出了重金属。他还获得了一份自然资源部门调出的卫星图,显示南韩村附近的土地在2004年至2011年前后,耕地少了123.4亩。
他认为,这些耕地都已经被污染,只能废弃。
同年12月12日,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称,调查发现,山东重山铝业有限公司生产期间,将氢氧化铝生产的尾渣赤泥非法堆存在南韩村东北,堆存量约8万到14.2万方。堆存面积24.84亩,其中耕地8.26亩。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南韩村南水井进行检测,得出结论称,氟化物超标4.6倍,但尚未发现山东重山集团排放含氟污染物的确定证据和机井水氟化物污染的准确来源。
王长征及村民对此结论并不认可,继续和村民举报此事。
2021年6月23日,王长征与山东重山集团保安陈某发生冲突,被殴打致肋骨骨折,医院诊断为“局部脑损伤、面部损伤、头皮血肿、耳鸣、头部及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颈部损伤、左侧3-7肋骨骨折等”。
2021年7月29日,在淄博市淄川区信访局、罗村镇政府等官员协调下,王长征与山东重山集团签订《赔偿协议书》,获赔人身损害赔偿人民币300万元。
2022年6月1日,淄博公安淄川分局以敲诈勒索立案,抓捕了王长征及其儿子。之后淄博市淄川区法院判处二人寻衅滋事罪,王长征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其儿子被判处一年六个月,300万元被追缴,发还给山东重山集团。
王长征及其儿子上诉后,淄博市中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
网友评论说:“官商勾结,以法之名,祸害百姓。”“郭利2.0。”
郭利是一位“毒奶粉”受害患儿的父亲,因揭露施恩奶粉三聚氰胺含量超标百倍及冒充美资公司,2009年被广东潮州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刑五年。
(责任编辑: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