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郭美瑜台北十日电)台北市选委会今天指出,依选罢法规定,各政党及任何人于投票日前十天至选举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有关候选人或选举有关民意调查资料,违反规定者,可依法最高裁罚新台币五百万元;依时间推算,自三月十二日起,任何人即不得公布总统大选的相关民调资料。 北市选委会今天召开监察小组午报会议,市选委会总干事叶杰生表示,依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规定,选前十天至选举截止前,任何人或政党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候选人或选举的相关民意调查资料,也不得加以报导、散布、评论或引述,违反规定者,监察小组在查证属实后,将依同法九十六条规定,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以下罚锾。
此外,叶杰生说,北市的总统、副总统选举公报已印制完成,并送至各区公所,十二日起开始发送至各家户;总统、副总统选票及公投票印制也在今天下午开始制版,明天早上开印。 叶杰生说,这次总统大选并办公投,领投票比照立委选举方式,采“两阶段领票,一阶段投票”,选民领票后圈选再投票。
不过,叶杰生指出,这次总统大选不若立委选举的同一行政区有两种选区,因此,总统大选选民户籍所在地的选举公报只印制单一行政区的投开票所。97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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