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月19日讯】中国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涉嫌贪污受贿一案1月19日上午在河北省廊坊市中级法院宣判。
法院认定黄松有利用职务便利,收取利益510多万元人民币,犯有受贿罪和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受黄松有案牵连,最高法院还有4名处级以上的法官“涉案”。
据悉,黄松有是中共建政60年来由于涉嫌贪腐而落马的最高级司法官员,这一案件在法院系统内外震动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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