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2月9日讯】(中央社记者李锡璋台中市9日电)台中市1名王姓男子日前私捞寺庙许愿池内的硬币,得手新台币33元,当场被查获。他虽辩称是拿回自己的钱,但法官认定是窃盗行为,今天判刑3个月,如易科罚金,则是9万元。
根据台中地方法院检察署调查,王姓男子11月2日夜间经过寺庙时,见四下无人,有机可乘,徒手把寺庙外的许愿池上方铁制栅栏掀起,捞取许愿池内的33元硬币。
王姓男子窃取硬币的行为被1名民众目睹,并通知寺庙委员到场及报警处理,员警从王姓男子裤袋中起出偷来的硬币,人赃俱获,移送地检署侦查后起诉。
在法庭上,王姓男子承认捞取许愿池内的硬币,但否认窃盗。他辩称,许愿池设在户外,代表任何人都可以拿池内的硬币,他曾经投过钱到许愿池,也拿过钱,如果要窃取就不会只拿33元。
不过,法官调查发现,许愿池上有铁制栅栏盖住,也有上锁,只是锁头损坏尚未修复,已明显对外昭示许愿池内的硬币非任何人都可以任意取用。王姓男子自称多次投钱入许愿池,应知硬币不能任意捞取,窃盗犯行可以确定。
台中地方法院依窃盗罪判王姓男子有期徒刑3个月,得易科罚金9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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