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4月17日讯】(新唐人记者李韵采访报导)2011年1月18日,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开发区街道暴力征地。受害人马永刚要求利民开发区利民街道立即停止不法行为,并恢复申诉人设施和房屋原状,赔偿由不法强拆所致的经济损失。马永刚之子马金元因阻止暴力拆迁被刑事拘留。
自1986年,申诉人马永刚承包本村水面养殖土地面积近150亩,承包至2002年初,申诉人兄弟两人分别与本村村委会签订了承包合同,承包面积分别为50亩和28亩(详见合同),该宗土地位于利民村土地现状西北,南北临本村村民树地,西临玉田村耕地,东临萧红大街。合同签订后,申诉人自行投资300多万,对承包土地现状进行全面改良;修建、增设附属设施,使承包土地符合水面养殖标准,随后申诉人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水面养殖申请,该申请获得批准,呼兰区渔业部门向申请人颁发了水面养殖许可证。此后申请人一直利用该水面养殖用地从事渔业养殖至今。
申诉人承包水面养殖用地位于利民开发区腹地,属黄金地带。近几年来利民开发区范围内房地产开发过热,非农业建筑迅猛发展,占用大量良田沃土,耕地在以惊人的速度减少,由于利民开发区内房地产价格节节攀升,一些房地产开发商在未合法取得政府、土地、城建、规划等主管部门审批情况下,违法占用耕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十分普遍。且愈演愈烈。
2010年秋,有消息称,申诉人承包的水面养殖用地已被利民街道和本村村委以协议方式转卖给房地产开发商,拟用于房地产开发。并有消息称,今年冬天将进行实地勘测,并制作施工图纸。但在此期间,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找到申诉人披露内情,申诉人也没有接到任何政府方面合法批文,也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与申诉人协商征用土地补偿问题。
2011年第一场雪覆盖了申诉人的水面养殖用地,鱼池的冬天里格外安静,谁也想不到会有意外的事情发生。在利益的驱使下,房地产开发商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协调政府各方面的关系,一场预谋在策划并准备付诸实施。
2011年1月18日13时,经事先预谋,利民街道主任李文志和利民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纠集呼兰区公安刑警大队,辖区各派出所、综合执法及不明身份的社会闲杂人员共150多人,驾车40多辆来到申诉人水面养殖现场,首先用铲车将申诉人经营管理所有的简易房捣毁,室内近万元机械设备及其他物品下落不明。随后这伙人用机械设备破坏土地现状。进行勘探,13:30分,申诉人闻迅赶到现场进行阻止,遭到公安人员的围攻殴打,致身体多处受伤。在暴力行为面前,申诉人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用机械设备阻止了违法勘探行为。
申诉人之子马金元为了阻止暴力拆迁时,利民开发区及利民街道无视法律、法规规定动用公安干警和社会闲散人员将申诉人围攻、殴打,并将申诉人之子马金元刑事拘留,导致申诉人全家都处于冤情无处申的境地。
事后这伙人不但没有悔改且又策划一场新的预谋并准备付诸实施。
2011年2月18日8时,经事先预谋,利民街道主任和利民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纠集呼兰区公安刑警大队,辖区各派出所、及不明身份的社会闲杂人员共150多人,驾车40多辆再次来到申诉人水面养殖现场,首先用2个翻斗车堵住道口,随后用一台大挖掘机在申诉人的水面养殖现场施工、勘探,致使土地遭到破坏土地,申诉人闻迅赶到现场阻止,遭到不明身份的社会闲杂人员阻拦。
迫于无奈,申诉人及其家人为依法维护申诉人合法财产权不受侵害,用机械设备阻止其违法行为,可万万没想到这伙人竟用砖头砸申诉人的机械设备,致使申诉人的机械设备遭到损坏,致申诉人及其家属身体多处受伤。
呼兰区治安大队长陈敬伟无视法律、法规,执法犯法,亲自用砖头将申诉人之弟马永春的前额打坏且大量流血,导致面部严重毁容,伤口长达6CM左右、深可见骨。在这种情况下公安干警竟将申诉人及其家属刑事拘留,打人之人却逍遥法外,而且目前仍在申诉人的水面养殖现场施工。
为了依法维护申诉人的合法财产权不受侵害,申诉人曾依据《信访条例》及《物权法》的规定逐级上访。
在利民开发区的这片土地上,十几年来,因违法征用土地和暴力拆迁引发的恶性事件数不胜数,官匪勾结欺压百姓的暴行罄竹男书,先后打死村民两人,轻重伤不计其数。本次事件不过是冰山一角,事发绝非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