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9月8日讯】(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 8电)公平会表示,合康公司及绿堡公司销售“合康捷境”建案,广告上对使用分区为工商混合区称为一般住宅使用,有引人错误表示,分别处合康公司新台币180万元、绿堡公司90万元。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今天表示,合康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绿堡房屋广告股份有限公司在销售“合康捷境”建案,在销售中心向看屋者介绍的电脑萤幕家配图,载有客厅、厨房、浴室、厕所、卧室等一般住宅配置。
另外,公平会表示,在报纸媒体上的样品屋照片,也有客厅、卫浴及卧室等一般住宅配置空间照片,容易使一般消费者误认这个建案可以做为一般住宅使用。
公平会指出,据台北市政府都市发展局表示的意见内容,“合康捷境”建案位于工商混合区,核准用途为资讯服务业、一般服务业,依都市计划法令不得做为住宅使用,日后若查有违规做为住宅使用事实,将有依法令予以裁处的风险。
公平会认为,“合康捷境”建案一般住宅的配置广告,与事实差距已经超过一般大众所能接受程度,因此处合康公司180万元、绿堡公司90万元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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