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月2日讯】(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2日电)劳委会今天公布事业单位实施无薪休假累计资料,截至民国100年12月31日止,共109家企业、通报人数1万3034人,实际实施人数1万2487人。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上午公布事业单位实施劳雇双方协商减少工时(俗称无薪休假)累计资料,地方劳工行政主管机关通报上述数字,较上期(去年12月16日公布)增加9家,通报人数增加2904人,实际实施人数增加2916人。
劳委会说,上期公布通报100家事业单位中,已有8家停止实施“无薪休假”,恢复正常工作,劳委会将持续注意各地方劳工行政主管机关通报资料后续发展,适时回应处理。
截至去年12月27日止,已有7家事业单位申办劳委会“充电再出发训练计划”,预定训练2759人,并有72名在职劳工参加外训课程。
劳委会强调,“无薪休假”非法律名词,更不是雇主恣为权利,雇主若因景气因素影响,需与劳工协商减少工时,应遵循劳动基准法及劳委会的“因应景气影响劳雇双方协商减少工时应行注意事项”相关规范,并参考“劳雇双方协商减少工时协议书(范例)”与员工签订书面协议,避免劳资争议。
事业单位若有任何违法情事,劳工可就近向当地劳工行政主管机关或劳委会专线(0800-085151)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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