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21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21日电)罗姓国小教师频繁拨打电话给洪姓女代课教师并邀约吃饭,遭拒后却发送电子邮件恐吓洪女。台湾高等法院将罗男判刑4月。
根据高院日前公布的判决书,有博士学历、在新竹县某国小担任教师的罗姓男子,于民国95年1月至7月间多次借故与洪女攀谈或邀约吃饭,洪女不堪其扰,于97年11月间要求罗男别再频繁拨打电话。
罗男心生不满,多次寄发电子邮件给洪女,内容包含“既然你那么想进黑名单,我会考虑成全你”、“我不保证我的脾气可以压下来”等。洪女饱受惊吓,为此提告处理。
法院一审以恐吓危害安全罪判处罗男6月徒刑;高院审理认为,邮件内容足以使洪女无法预测罗男是否会循合法途径或其他方式行动,有恐吓之意,但部分内容未达行为不法,改判他4月徒刑,得易科罚金确定。
本文网址: https://cn.ntdtv.com/gb/2012/11/21/a8009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