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06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6日电)日本航空公司资遣空服员后,遭台北市政府认定违反就业服务法处罚锾,提起行政诉讼。最高行政法院今天判航空公司败诉定谳。
根据判决书指出,日本航空因重整及业务紧缩,于民国99年6月提出“优惠离职方案”,但申请离职方案人数未如预期。
同年8月经劳资争议协调后,日本航空再开放“优惠离职方案”,有11人提出申请,其中7人不同意方案内容,仍遭资遣,主张日本航空裁员资遣的标准涉年龄歧视。
台北市政府认为日本航空违反就业服务法,处罚锾新台币60万元。日本航空提起诉愿遭驳后,提起行政诉讼。
日本航空主张,年龄及年资最长的空服员,并非此次解雇对象,公司是以“薪资”成本做为人员裁减考量的基准,具合理性。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审理认为,日本航空未先采缩减工时、减薪或留职停薪等较温和的管理手段,且薪资低于4万元以下的空服员均优先予以留用,年龄较长的空服员则因薪资所得较高被资遣,认定北市府裁罚有理。
最高行政法院今天驳回日本航空上诉,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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