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中退休金引关切 幕僚澄清

【新唐人2013年01月30日讯】(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30日电)考试院长关中办公室主任桂宏诚今天说,关中任院长后,月退金、18趴都已停领,将来卸任,院长年资不能并计,也没离职储金。

考试院这次提出公务人员退休制度改革,对于84年7月1日前退休,以及支领一次退休金的人,18趴不动;兼具84年前后新旧年资、而且领月退休金的人,18趴拟分4到5年逐年调降,最后拟采浮动利率,上限9%。

媒体报导,过去领一次退休金的政务官或常务官,退休金可全数拿去18趴优存,没有额度上限,但在这波年金改革中,这类退休人员,18趴完全没被砍。

媒体报导,有些公务人员过去曾领月退,后来又出任政务官,必须停领月退,但卸任后又可恢复领月退及一笔政务官退职金,也被外界认为应一并改革,这类人员包括关中等人。

桂宏诚今天受访指出,关中2000年辞掉考试院副院长时,曾结清年资领月退,月退金加18趴利息,月入约新台币9万多元,收入不到副院长薪水的一半,即所得替代率不到5成,其中18趴利息约2万元。

桂宏诚说,关中当考试院长之后,月退金、18趴利息都已停领,即使将来卸任院长,院长的政务官年资不能并计,也不能领政务官离职储金。

桂宏诚解释,关中现在的院长在职年资,不享有请领离职储金的权利,因为“政务人员退职抚恤条例”的制度设计,是为了提供常任文官或教授转任政务人员的诱因,关中并非公教或其他公职转任考试院长,所以不适用这项离职储金的规定。

相关文章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