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09日讯】(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9日电)立法院初审通过,规定经报备的多层次传销业者设立保护机构,协助受害者团体诉讼。直销协会表示,由已报备业者成立保护机构,捐助基金一事,有相当疑虑。
立法院8日初审通过专法管理传销乱象,草案规定,公平会应指定经报备的多层次传销事业设立保护机构,协助受害人团体诉讼。
国民党立委丁守中8日说,某家变质多层次传销公司(俗称老鼠会)声称研制“免加油、免充电、零污染”的磁能动力车,业务以介绍他人加入为主,违法吸金逾新台币2亿元,受害人数达300人。司法虽已侦办,但民众只能无助面对司法漫长诉讼。
丁守中提案,参考类似“财团法人证券投资人及期货交易人保护中心”的保护机构,由主管机关订定保护机构的组织、设立、管理监督事项,协助受害人进行“团体诉讼”。
中华民国直销协会表示,由已经报备的业者成立保护机构,并捐助基金一事,有相当疑虑。
直销协会指出,观察目前社会争议案件,多来自未报备的不肖业者,保护机构是否能真正达到打击不肖业者的最终目的,以及届时是谁来监管保证金的运用也尚不清楚。
公平会官员表示,实际上合法直销业者遭处分的案例不太多,要落实保护直销商的权益,设置保护机构的办法及成立基金还在研议当中;若照立委要求,都收新台币1000万元来成立保护机构,对于小型直销业者来说较不公平,所以会考虑直销业者的规模、资本额多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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