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士方:新疆“再教育营”有两大“鼻祖”

新疆再教育营”迫害人权手段恶劣,引发国际社会公愤。但很多人没有细想,这么一个关押百万穆斯林之多的庞然大物,究竟缘起于何处。

追根朔源,“再教育营”有两大主要“鼻祖”——中共劳教所和“法制学习班”。

新疆“再教育营”有三大特点,分别是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洗脑、强迫劳动。其中,前两项是关键。因为兴建众多“再教育营”令地方财政大出血,当局以职业技能培训名义开展的强迫劳动,实质是“以营养营”的招法。

中共的劳教所虽然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洗脑的功能却比较弱。针对上访民众的“法制学习班”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但通常不强迫劳动,也不洗脑。

那么,同时具备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和洗脑两大关键特征的情形发生过吗?发生过,就在1999年中共对法轮功的镇压之后。

中共的劳动教养所“历史久远”,虽有教养之名,却往往只有奴工之实,劳教所内的定期“集体学习”都仅徒具形式。但是这种情况在1999年后出现了变化,众多劳教所出现了集中关押法轮功学员的“专管大队”。

“专管大队”的首要功用就是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高压洗脑,后来更普遍出现以酷刑“辅助转变思想”。在“专管大队”,衡量业绩用的是“转化率”(“承诺”不再炼法轮功的人数比例)。而在其他大队,产值才是“硬道理”。

“法制学习班”,又有“政府学习班”、“训戒中心”、“法制教育基地”、“信访群众法制教育学习班”等不同的叫法,俗称“黑监狱”,在1990年代初就已经出现。但其井喷式发展出现在2000到2010年间,即镇压法轮功之后。也就是说,当前普遍被用来对付访民的“法制学习班”,其实是因中共对付法轮功而“壮大”起来的。

针对法轮功学员的“法制学习班”与针对上访民众的“法制学习班”有很大不同,前者的洗脑功用是“重中之重”。

其中,单个“法制学习班”造成最大国际影响的,是2014年3月“建三江事件”中的黑龙江农垦总局青龙山农场“法制教育基地”。当时维权律师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张俊杰四人为解救被关押在此处的法轮功学员,甚至一度被当局拘留、遭遇酷刑。

“建三江事件”之后,中共在设立“法制学习班”上有所收敛。但按下葫芦又浮起了瓢,远在西北深处的新疆“再教育营”也在此时开始冒头,直到2017年初才真正大量修扩建。

从上述缘起轨迹看,中共对付新疆穆斯林的“再教育营”手段,其实就是对付法轮功学员手段的翻版。

当初中共掀起迫害法轮功滔天恶浪时,很多人觉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即使知道这种政治运动式的恐怖镇压很有问题,但也不愿为此站出来说句公道话。但是邪恶却是在纵容中才日渐长大的。

中共在迫害法轮功时使用的所有邪恶手段,因为没有得到有效遏止,其边界逐渐扩张,先是“移植”到上访民众身上,继而“淹没”了维权律师,现在就成为了笼罩在新疆穆斯林头上的、挥之不去的巨大阴影。

对邪恶的漠视,最终让毫末之种子肆意长成参天黑树,我们从中应该吸取的教训可以说是相当惨痛的。

──转自《大纪元》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李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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