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炜因疯遭轻判?坊传其获刑14年三种原因

【新唐人2019年04月08日讯】日前中共网信办主任鲁炜一审被判14年有期徒刑。有分析称,对比官方此前定性,实属轻判,这其中可能有三种原因,一种原因是他可能精神出现了异常,不需要像其他江派大老虎一样,被判无期,坐穿牢底。

中共宣传部原副部长、前中央网信办主任鲁炜,日前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

外界发现,对比官方此前定性,鲁炜一审被判14年有期徒刑,普遍认为被轻判了,特别是事发之初,当局对鲁炜的用词相当重,不仅被说“情节特别严重,性质极其恶劣”,还被狠批是“双面人”。

分析认为,类似的用词都是重判的信号,像是周永康、令计划、薄熙来等高官也都被重判,这辈子大概无法重获自由,那为什么格外对鲁炜开恩,只判了14年呢?

外界猜测,有几种可能性导致鲁炜被轻判,一是,鲁炜的身体出了问题,精神出现异常?二是,双方达成某种内幕交易?三是,习近平突然对鲁炜“开恩”,困为他可能没有被划入江泽民集团的政变圈子。

现年59岁的鲁炜出身中宣系统,曾长期在新华社任职,2011年调任北京市委宣传部长,2013年改任网信办主任,后兼任中宣部副部长。

鲁炜被称为是“网络沙皇”,而其从“网络沙皇”到阶下囚,不足5年。2017年11月落马,2018年2月被双开。

中纪委通报称,鲁炜欺骗中央,干扰中央巡视,不择手段为个人造势,拉帮结派,搞‘小圈子’,频繁出入私人会所,专横跋扈,收钱敛财,以权谋色、毫无廉耻等。

网信办称,鲁炜是一个典型的“两面人”。鲁炜还被举报“反宪政”、支持贪官搞谋杀等等。

3月26日,鲁炜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官方通报说,鲁炜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故从轻处罚。

(记者李芸报导/责任编辑:李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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