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新加坡法轮功学员黄才华因在中使馆前静坐抗议,并展示“李岚清迫害法轮功天理不容”的横幅,4月19日被星当局莫须有判以 “以污辱性文字骚扰他人”,罚款1千5百新元。黄才华抗议星当局不公正的判决,拒付罚款,被迫入狱,服刑15天。当事人在监狱里绝食抗议。
此案件是针对2006年7月12日,黄才华在新加坡中国大使馆前静坐抗议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头目李岚清的到访,而被警方以“污辱性文字骚扰他人” 控告。 当时,李岚清受李光耀邀请到新加坡国立大学接受所谓荣誉博士学位。
法轮学员指控中共的残酷迫害导致至少3000多名法轮学员死亡。中共“610”头目李岚清因此在多国遭到控诉。中共“某某迫害法轮功天理不容”的横幅在中共头目出访各国时已经成了一道风景线。
不过新加坡法官却以此为由,强硬下判。
一名新加坡法轮功学员,段光远表示此案件的判决颠倒是非。
段光远(新加坡法轮功学员):杀人的人却被新加坡政府封为贵宾,抗议的普通民众却被捉到监牢里去,可想一想这是什么样的判决,这好坏是非已分不清了。
法轮功学员表示这一系列的诬告案非常无理,且有明显的政治背景。他们指责李光耀和新加坡政府为经济利益,主动参与迫害法轮功。他们多次传召主要决策者李光耀、黄根成等人出庭供证,澄清事实。但对方一直拒绝出庭。
另一名当地学员,呈吕金说明了当事人黄才华在监狱里绝食的原因。
呈吕金(新加坡法轮功学员):他看到我们的时候,他对我们说他从一进去后就没有吃东西了。她通过绝食来抗议法官为了这种是非不分,明明知道迫害还存在的情况下,却做出这样的裁决,包括整个新加坡政府为了经济利益来讨好中共,来迫害法轮功,这对他们来说是做了很不好的事情,这将会让历史记载这些,为了利益出卖良知。
新唐人记者李秀琼新加坡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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