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访民谭金花被当局以“勒索”罪判劳教

【新唐人】湖北省恩施市访民谭金花4月10日被当局以“勒索”罪名判处一年半劳动教养。谭金花的儿子谭军4号表示,当局对她母亲的指控完全是诬告。而且她母亲上访4年不但没有解决问题,还多次遭到警方的殴打以及非法关押。

谭金花的儿子谭军表示,对她母亲“勒索”的指控完全是诬告,而事实是,恩施市驻京办人员以她母亲不上访为条件,给了一千八百元作为回乡过年的车费及生活费。他同时透露,他母亲上访4年来经常遭到殴打和关押。

他说:“我妈妈上访,恩施州公安局、湖北省公安厅,再到北京市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都去了,每次去他们都说让下面办一下,这边就不认,每次都打我妈妈,把我妈妈关一段时间。”

知情人向先生认为,谭金花被判劳教完全是当局在打击报复,不仅侵犯人权,而且还违反了当局有关上访的法律。

他说: “执法机关为什么做了错事不敢承认,反而把受害人又搞去关押劳教,这个事情可能不大公平吧。我认为,政府应该承担责任,不应该把受害人给予报复”。

据了解,2001年因被诬告投毒害命,谭金花被当地公安机关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的情况下,抓去关押9个月,期间遭到严刑逼供。后因没有证据只好放出来,但当局一直没有给予相应的赔偿,同时但她家中的财产却被他人霸占,造成她无家可归。

她的儿子谭军说:“抓她的时候什么也没有,什么拘留证啊,什么文件也没下,直接关了这么长时间,也就是严刑拷打这回事,放的时候也是什么文件也没下,直接放了。”

现年五十一岁的谭金花上周一从劳教所打电话给儿子谭军,告诉她被当局以“勒索”罪名判处一年3个月劳动教养,但由于她不肯签字认罪,被当局加重三个月的处罚。

以上是新唐人电视台记者李明 舒展 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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