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藏会:109名滞台藏民取得外侨登记证

【新唐人2009年1月9日讯】(中央社记者李佳霏台北9日电)蒙藏委员会委员长高思博今天发放外侨登记证给109名滞台藏民,让藏民可暂时合法居留台湾。高思博说,待立法院审议通过入出国移民法修正草案后,藏民就可享有社福与工作权。

高思博上午发放外侨登记证给滞台藏民,受到热烈欢迎;高思博向在场藏民指出,经过长时间等待,今天大家终于可以踏出在台湾合法生活的第一步,相信不用太久,“大家可以在台取得永久身份”。

他说,昨天行政院会通过入出国及移民法第16条修正草案,等到立法院审议通过,藏民将可在台湾享有包括全民健康保险的社会福利及工作权。

修正条文规定,从民国88年5月21日至97年12月31日期间,来台的印度或尼泊尔地区无国籍人民,未能强制离台,且经蒙藏委员会认定其身份者,入出国及移民署应许可其居留。

高思博并说,蒙藏委员会在替滞台藏民争取合法身份的过程中,获得总统马英九、行政院长刘兆玄、内政部、桃园县政府与部分立法委员的支持,对此,蒙藏委员会表示感谢。

滞台藏民自去年12月上旬起于自由广场静坐,要求合法身份。为了替滞台藏民取得暂时的合法居留权利,蒙藏委员会在去年12月29日协助滞台藏民前往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申办外侨登记证,并进行面谈,经移民署确认身份与无违法纪录后,总计109名藏民可领取外侨登记证,其中包括3名在台湾出生的小孩。

高思博说,这些滞台藏民目前多安置在桃园县龟山工业区的闲置厂房,基本生活需求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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