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5月30日讯】(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30日电)调查局今天查扣含有古柯碱成分的“红牛能量饮料”。古柯碱(COCAINE)在台湾毒品防制条例属一级毒品,若制造、运输贩卖古柯碱,最重可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古柯碱是由南美洲邻安地斯山的玻利维亚、秘鲁及哥伦比亚等国种植的古柯叶所提炼出来的生物碱,与安非他命同属中枢神经兴奋剂,两者药理作用、不良反应大致相同,都会能使人失眠、食欲不振、人形消瘦,严重中毒时还会引发妄想、幻觉等严重精神疾病。
施用古柯碱除会伤害自己的身体外,更常引起伤害他人的暴行。目前欧美国家施用古柯碱引起的社会治安问题仍然严重。
在临床医学上,古柯碱因与镇静剂、海洛因或酒类并用,也常会掩盖病因而造成统计上的假象。联合国自1961年起,已将古柯碱纳入麻醉药品公约规范管理,并要求成员国立法配合。
在台湾非医疗或科学研究用途所涉及古柯碱的行为,将触犯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第一级毒品罪则,也就是制造、运输、贩卖第一级毒品者,可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处无期徒刑者,得并科新台币2000万元以下罚金,罪刑相当重。
这次查获的“红牛能量饮料”案,是台湾首次发现将一级毒品掺入能量饮料的案件。虽然“红牛能量饮料”含古柯碱的成分不高,但调查局表示,依据台湾的法律规范,对于古柯碱并无任何宽容值,也就是说,只要含有古柯碱成分的物质,即为法律所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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