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0月24日讯】(中央社记者赖又嘉台北23日电)前总统陈水扁女儿陈幸妤、赵建铭夫妇代言脐带血广告漏报税,遭国税局要求补税及罚锾。最高行政法院将陈幸妤上诉驳回,陈幸妤败诉定谳,必须补税与罚锾。
赵建铭、陈幸妤夫妇申报民国91年和94年综合所得税,漏报生宝脐带血广告代言费,经调查局北机组及国税局查获,国税局要求陈幸妤补缴143万3513元,及罚锾87万6300元。
陈幸妤夫妇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年7月判决2人败诉,陈幸妤再上诉到最高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认为原判决并无不当,驳回上诉,陈幸妤败诉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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