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09年11月4日讯】(中央社记者邱俊钦桃园县4日电)1根香烟竟然可以闹上法院?桃园县1名袁姓男子在网咖消费,拿了隔壁正趴着休息的男子1根烟,结果被当事人提告,桃园地方法院依窃盗罪,处罚新台币2000元。全案仍可上诉。
桃园地方法院今天公布判决书指出,39岁袁姓男子97年11月间到中坜市1家网咖店消费,因烟瘾发作,打开隔壁林姓男子的香烟盒,并径自拆封,拿走1根香烟。
后来林姓男子的友人发现后,摇醒他并告知香烟被偷,随即从睡梦中醒来,并报警处理,双方因而闹上法院。
法院审理过程中还传唤多位当时在场的消费者作证,全都是为了“是否看到被拿走1根香烟”?
桃园地方法院依窃盗罪,处以2000元罚金,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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