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民间电台案宣判 被告续公民抗命

【新唐人2009年12月14日讯】香港支联会主席司徒华等八人被控参与非法广播案,星期一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罚款每人1千元。他们表示会提出上诉及不交罚款,继续公民抗命。

口号:坚持公民抗命 开放大气电波。

30多名支持者早上在法院门外声援各被告。东区裁判法院宣布判决,裁定被告有关非法广播的罪名成立,民间电台负责人和七位节目嘉宾,包括支联会主席司徒华和刘慧卿、梁国雄等六名立法会议员各被判罚款一千元。司徒华表示,会提出上诉和不交罚款。

香港支联会主席司徒华:他们说罚款越来越低,这反映出法官的内心是同情我们的,是对这个恶法心存不满的,我希望审下去,法官在不能不执行他的职务底下,最后罚款一仙。

刘慧卿议员呼吁法院必须彰显公义,保护市民的基本权利。

香港立法会议员刘慧卿:和内地不同我们希望还有司法独立,同时有独立的法律界,但是我们要做的就是挑战恶法,去修改恶法。

民间电台负责人曾健成表示,民间电台案件已经持续2年多,他相信唯有上诉至终审庭或是修改法例才能终止诉讼。

香港民间电台负责人曾健成:但是民间电台同仁会继续前仆后继、锲而不舍的公民抗命,直到特区政府开放大气电波。

司徒华和六名立法会议员去年4月在旺角行人专用区,出席民间电台节目,其后被控参与非法广播。

新唐人记者林秀宜在香港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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