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1月12日讯】尊敬的各位领导:我是刘志成的家属,现向你们反映志丹县保安镇派出所民警公报私仇,滥用职权致刘志成和郝凤义重伤得事情。
刘志成,男,现年40岁,系志丹县西阳沟村民,个体经营户。
郝凤义,男,现年34岁,系志丹县城关镇人,个体经营户。
2010 年元月六日中午一时许,郝凤义吃完亲戚酒席后行至志丹县城第一道街重庆酸菜面馆前,误挡了志丹县公安局保安镇派出所干警(穿便装)甄智斌驾驶白色桑塔纳民用车,甄开口骂郝,郝拍了下车前盖,发生了争执后,郝至酸菜面馆进去吃饭,饭未吃完,甄就叫了保安镇二名干警来将郝头发抓住,脖部掐住打郝,正在三名警察殴打时,刘志成赶来劝说,甄及三名警察又与刘发生争执,这时三名警察又叫来四名警察(其中王勇未着装)未问任何原因将刘头发抓住,强行带回派出所值班室后,掐住勃子长达十几分钟不放,致刘呼吸困难,同时七名警察中的五名用皮鞋踩,拳头打刘,郝的头部,致刘志成面部、头部多处受伤脬肿,左眼睛现失明,郝凤义面部多处脬肿、流血,两个人受伤后未经任何执法程序,将两人用绳子捆帮吊至值班室铁栅栏上部的空中非法拘禁数小时。
事情发生后,受伤人的亲戚来保人,准备将人带走,一看此状找了指导员朱雄安,说他不值班,未有结果,后经协查朱指使胡副所长叫了燕雷所(派出所的干警)等几名警察将人送至志丹县医院,急诊科检查后送至外一科办理了住院手续,至元月七号早八时整未见派出所及公安局的任何人。
以上简略事实诚请有关部门及领导调查取证,将七名执法犯法人员绳之以法,为我们草民主持公道。
──转自《互联网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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